建议全面实施城乡环境总规制度
亚行召开UREMP项目结题研讨会
建议全面实施城乡环境总规制度
环境保护部和亚洲开发银行日前召开城乡环境总体规划(UREMP)制度引导中国环境可持续城镇化技术援助项目结题研讨会。
为应对中国快速城镇化进程中面临的区域性、复合型、压缩性环境问题,促进环境保护规划充分融入“多规合一”,环境保护部与亚洲开发银行于2014年5月启动了城乡环境总体规划(UREMP)制度引导中国环境可持续城镇化技术援助项目。
项目成立了由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吴舜泽任组长、北京师范大学环境学院院长杨志峰为副组长的专家组,结合环境保护部正在开展的30个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编制试点,并充分借鉴德国、澳大利亚和英国等城市环境规划管理的经验,全面开展了UREMP的技术方法与政策制度研究。项目研究历时1年半,形成了基于UREMP的技术导则、政策建议、试点城市工作经验教训和国际经验4个专题报告,全面完成项目各项研究任务。
吴舜泽代表专家组做了题为《推动UREMB制度化的目的与框架:环境保护要求的空间表达》的主题报告。吴舜泽指出,我国城镇化发展面临环境功能缺位、生态空间占用、环境格局错配、环境资源超载、生态功能下降等五大挑战,提出大尺度长周期审视城市环境功能定位、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建立环境分级管控体系、确立承载上限以及提升生态服务功能五大核心任务与技术路径,提出了全面推进UREMP制度化的6项建议。其他项目专家分别就UREMP的技术导则、试点城市经验、政策制度、国际经验等做了专题成果报告。
亚行项目组建议,“十三五”期间,我国应该全面推进UREMP的编制实施,在所有城市以及重点城市群全面启动UREMP的编制实施,将UREMP作为环境参与“多规合一”、“多规融合”的环境规划,为新型城镇化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环境基础支持。 辛文
《陕西绿色生态城区指标体系》出台
探索低碳城乡建设模式
本报记者肖颖西安报道 记者日前从陕西省建筑厅了解到,为探索绿色、生态、低碳的城乡建设模式,指导全省绿色生态城区建设,陕西省组织编制了《陕西省绿色生态城区指标体系(试行)》,加强全省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的规范和指引,推动全省城乡建设发展方式转变。
《陕西省绿色生态城区指标体系(试行)》根据陕西省地域资源条件、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特征,从空间布局、基础设施、建筑、交通、产业配套等方面提出了约束性和指导性要求,对推动陕西省绿色生态城区规划建设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同时,结合当地实际进行探索实践和细化,促使绿色生态城区建设走特色发展之路。按照要求,开展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的市县,应编制绿色生态城区专项规划,并纳入市县控制性详细规划,落实到具体项目。
《陕西省绿色生态城区指标体系(试行)》的编制注重城乡建设的全过程指导与评价分析,以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生态保护为重点,涵盖了绿色生态城区规划、建设、运营3个阶段,从不同层次对其目标进行跟踪和监控,以增强指导性、调控度。同时,注重与城乡建设各项工作的有机紧密衔接,在突出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生态保护的基础上,注重与国家绿色生态城区示范、园林生态城市建设、海绵城市建设以及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等工作与要求的衔接。
这个指标体系还注重与全省城镇发展阶段的相适应,在指标设置上,以节能减排、绿色低碳、生态建设为目标,重点关注城市发展容量的科学预测、生态系统的构建与保护,设置了8个类别、23中类、60项指标。
记者还获悉,《陕西省绿色生态城区指标体系(试行)》将从规划建设到管理运营阶段,全面指导并推进陕西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和管理。其评价对象为省内城市及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不小于1.5平方公里、并具有相对完善功能的绿色生态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