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美丽县城(城镇)推进城乡一体发展
17.05.2018 13:01
本文来源: 政府
当前,我市县城(城镇)建设仍存在规划设计与整体发展水平不高、功能与公共服务不完善、特色与风貌特征不明显等不足。“美丽县城(城镇)”创建是我市开展“美丽南宁”乡村建设活动、提升城镇化建设管理水平和县城(城镇)美誉度的重要载体及有效抓手。
“美丽县城(城镇)”创建在完善基础设施方面,将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市化纵深发展、完善现代城镇体系、促进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发挥县城(城镇)纽带作用,带动中心镇发展,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城乡关系。通过加强县城(城镇)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交通路网,优化公交线网和公交站、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布局,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
在提升建筑风貌方面,将建成一批体现广西特色、壮乡风格、首府特征和人文精神的街区、建筑,塑造具有新时代气息和地域特色的县城(城镇)风貌,打造“美丽南宁”靓丽名片。
在改善人居环境方面,加强县城(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改善环境卫生面貌,确保县城(城镇)容貌整洁美观,切实做到坚持规划引领,严格落实建设管理审批制度,有效遏制私搭乱建等现象。
在建立长效机制方面,将继续抓好《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健全完善《环境卫生村规民约》《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管理制度》《乡村清洁有奖举报监督制度》等制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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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2018 13:01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定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厅
全市“美丽南宁·宜居乡村”活动工作推进会召开
5月9日,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