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授予开发区245项行政审批权
27.01.2015 13:15
本文来源: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 -当代生活报讯(记者 卢盈) 农村宅基地用地审批,教师资格认定,集体合同、劳动用工备案……近日,南宁市政府以南府发〔2015〕2号文件印发了《开发区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充分授权,进一步赋予开发区更大的行政审批权限。
《目录》共有245项行政审批事项通过授权、委托或者其他方式下放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实施,所有审批事项全部在开发区内办结,实现了“审批不出区”、“便民、高效”的开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目标。今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拟从事已列入该目录的行政审批事项活动的,直接到开发区政务大厅即可办理,不用在开发区与市直部门之间来回多头奔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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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1.2015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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