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开展“三品一标”标识使用专项检查工作

12.05.2015  21:45

      为了加强无公害农产品(水产畜牧产品)和农产品(水产畜牧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的管理,维护无公害农产品(水产畜牧产品)生产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开展无公害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标志使用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4月16日,南宁市农业委员会安监科和市水产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组成检查组,开展无公害农产品(水产畜牧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水产畜牧产品)专项检查工作。
      此次专项检查主要围绕5个方面开展:一是查看用标产品是否具备有效的无公害农产品证书;二是查看用标产品与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是否相符;三是查看是否存在超范围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行为;四是查看是否存在转让、买卖无公害农产品证书和标志的行为;五是查看是否存在伪造、冒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行为。
      此次检查共出动人员10人次,对人人乐超市(城市春天店)、南城百货超市(南棉店)、高峰农贸市场、北湖农贸市场、嘉丰市场(水产批发)等5家市场(超市)进行了检查,并发放宣传资料100份。检查过程中没有发现超范围使用、伪造、冒用标志及转让、买卖无公害农产品证书和标志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