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检察院、灵川县检察院两部门开展专题党日法律宣传进社区活动
广西检察网7月3日讯(通讯员刘影 陈昌军)为了纪念建党94周年,引导广大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服务意识,践行“三严三实”,改进工作作风。按照桂林市直机关工委要求,也为贯彻落实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进一步深化民行检察职能宣传,6月30日,桂林市检察院与灵川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和控告申诉检察科来到灵川县八里街社区,共同开展专项党日法律宣传进社区活动。
一到宣传活动地点,参加宣传活动的15名党员干警拉起宣传横幅,设立法律咨询台,给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并接受咨询活动。
此次专项党日法律宣传活动的重点是:宣传民事行政检察的监督职责、监督范围、监督对象、监督方式,以及申请监督的渠道;围绕《行政诉讼法》的新规定,向群众宣传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立案登记制及行政诉讼检察监督等内容,帮助群众了解新《行政诉讼法》解决“民告官”三大难即“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的实招。帮助举报人学会如何举报,如何最大限度地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进一步拓宽了民行检察案源,提升了民事诉讼监督工作的社会认知度,使全民进一步了解和支持诉讼监督工作。活动现场,党员向群众发放《民事行政检察手册》(一)(二)、《民事行政检察知识问答》、典型案例剖析、便民联系卡等资料,为群众提供现场法律咨询服务,收集了群众对检察机关开展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当天上午,共发放《民事行政检察宣传手册》200余册,发放民事行政检察知识问答宣传单200余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50余人次,收集各类意见建议10余条,收集案件线索1条。
通过此次专题党日法律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了桂林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和社会认同感,同时也使基层检察院在这次专项宣传活动中获得了案源,也收到来自社会各界及群众对检察机关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作者单位:桂林市检察院 灵川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