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区检察院开展“守护童年 护蕾行动” 防范性侵害专项教育活动

29.03.2016  11:35

  广西检察网3月29日讯(通讯员唐国坤 杨榆珺)近日,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某小学教师苏某利用上课及辅导学生功课之时,猥亵6名女童一案,由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的判决。犯罪者的恶劣行径获得严惩,离不开校方、家长和孩子勇敢地站出来对性侵犯说“NO”。这是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检察院自2014年以来开展“守护童年,护蕾行动”防范性侵害专项教育活动所取得的成效。 

  2014年6月,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某小学教师黄某猥亵多名女学生的案件,该案终审以猥亵儿童罪判决黄某八年有期徒刑。案件办结后,该院及时向防城港市两级教育管理部门以及案发学校制发了加强对未成年人防范性侵教育的检察建议。但几位受害女童的遭遇依旧牵动着港口区检察院女检察院官的心:在对几名被侵害女学生家访和对案发学校走访过程中,两位女检察官发现被侵害女学生严重缺乏性安全知识,而家长对于性知识教育羞于出口;两位女检察官及时将这一情况向院领导反映。为了更好的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该院决定延伸检察职能,在港口辖区内针对小学生和家长进行一次系统的防范性侵害专项教育活动。 

  2014年9月,由防城港市港口区检察院牵头,召集防城港市教育局、港口区教育局、妇联、团委四家单位开展多次工作协调会,对辖区内近年来发生的性侵幼女案件进行梳理,共同把脉性侵幼女的犯罪现象,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为开展辖区小学生防范性侵害教育工作出谋划策。 

  经过精心组织筹划,2014年9月底,由港口区人民检察院联合防城港市教育局、港口区教育局、妇联、团委、雨燕律师事务所等五家单位,在辖区各小学开展为期3个月的“守护童年?护蕾行动”防范性侵害专项教育活动:首先,活动主办方聘请了广西妇女干部学校副教授刘萍,对港口辖区内各所小学的教师代表进行预防性侵害知识的授课;课程从学校的角度出发,针对老师如何教育、保护学生预防性侵害进行深入的讲解。“性侵害这样的伤害离孩子并不遥远,教会孩子保护自己非常重要,这次的培训非常及时和必要”、“怎么教会孩子预防性侵害,作为老师确实需要学习”,参与培训的老师们纷纷表示参加培训后收获颇多。课后,参加培训的老师代表再回到所在学校开展“防范性侵害知识进校园”系列讲座活动,以巡回班会课或专题讲座的“精细模式”,结合PPT课件及案例向学生进行宣传教育;同时,活动主办单位编印13000多册图文并茂、内容丰富的《保护我们的身体·儿童安全手册》发放到小学生手里,并向每名小学生家长送达《致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提高小学生性安全知识,增强家庭和校方对性安全教育的重视度。 

  为了更好的寓教于乐,港口区人民检察院的干警还精心编排了《大灰狼和小红帽》的童话短剧,结合互动游戏,现场教授孩子们性知识和防性侵技能:告诉孩子们,不管是男孩女孩,膝盖以上、胸部以下的部位是身体的小秘密,不能随便让别人看或者触碰,并就如何防骗、防拐、防被侵害等方面以童话演绎的方式传授给孩子。当童话短剧在主题班会上演出,立刻引起了孩子们的注意。“如果我以后遇到像童话剧大灰狼那样的坏人也不会慌张,会像小红帽一样想办法逃离危险。”课堂上活跃的同学积极地回答了老师提出的问题。 

  “守护童年·护蕾行动” 防范性侵害专项教育活动陆续在辖区内全部小学铺开,获得了校方、学生及学生家长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通过教育活动,家长和教师在教育孩子防范性侵害方面收获了新的理念。活动开展后,检察干警曾到校演出童话剧的防城港市某小学的校长与几名学校家长向公安机关报案,称该校教师苏某趁上课时间猥亵女学生。2015年2月13日,港口区人民检察以涉嫌猥亵儿童罪对苏某批准逮捕。2015年10月28日,港口区人民检察院对苏某在教室、办公室当众多次猥亵未满12周岁的女童,以猥亵儿童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并要求从严惩处;判决后,苏某某不服,上诉称其无意碰到学生。2016年3月4日,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一审对苏某以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的判决。 

  (作者单位:港口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