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财政扎实开展财经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为确保各项财经政策落实到位,2015年11月,钦州市财政局对教育局、国土资源局等14个市直单位开展2014年度执行新制定财经政策情况检查。检查中,注重工作方法,采取多举措,有效提升检查成效。
一、点面结合,明确检查主线。 在摸清被检查单位财政政策执行总体情况的前提下,科学选点,进而重点核查,发现问题后追本溯源,以点带面,力求做到既全面覆盖、又突出重点。检查严格按照行政执法要求以及财政检查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以财政政策“制定—执行—效果”这条主线开展检查,确保检查效果。
二、账实结合,关注检查重点。 通过查证账簿、延伸项目、实地检查等多种方式实施检查。工作中关注四个重点:一是财政收支真实性。二是检查有关单位在国家明令取消、停征和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后,是否有拖延或者拒绝执行的行为等。三是非税收入是否按规定标准征收,是否按规定上缴国库,是否存在账外账、小金库、账外收支相抵或坐收坐支等挪用非税收入等情况。四是“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是否按预算执行、有无超预算支出,有无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及按规定标准开支,有无未经审批、超标准开支或虚构差旅费等问题。
三、多方联动,形成检查合力。 针对此项检查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等实际情况,钦州市财政监督检查局在开展检查的事前、事中注重与市财政业务科室密切沟通,运用综合查证、系统分析、多层次、多角度整体推进督查工作,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以及工作合力。
四、注重服务,促进财政管理。 强化服务意识, 坚持检查和调研并重,采取座谈、实地走访等形式,注重了解政策的实施效果以及政策执行过程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分析问题成因,提出改进管理、完善政策的意见和建议。
报送单位:钦州市财政局 编辑:耿学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