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交警开展“飓风行动” 严惩交通违法行为
5月14日,自治区公安厅召开视频部署会,聚焦分析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及近年来影响我区道路交通事故的主因,部署开展为期一个半月的全区严厉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飓风行动”。
行动时间:2019年5月15日至2019年6月30日
会议强调,全区公安交管部门要从源头 、路面、宣传、共治4个环节共同发力,坚持执法与宣传并重,力争实现“一个下降、两个减少、三个提升”的目标(即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数量明显下降;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均明显减少;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违法查处量、驾驶人交通守法意识及安全意识明显提升)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整治重点
重点违法
重点整治摩托车超员、无牌无证、酒驾醉驾、不戴安全头盔、逾期未年检、逾期未报废等6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超员、醉驾、闯红灯、占用机动车道、无牌等5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重点时段
赶集赶圩、红白喜事、重大民俗活动、周末等重点时段,尤其要加强20时至22时等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高发时段的查处力度。
重点道路
国道、省道、县乡道路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多发、秩序混乱、事故凸显的城市道路、城郊结合部道路、学校周边、农贸市场、城镇赶集赶圩点。
为确保“飓风行动”取得实效,行动期间,全区各地将实行“六个一律”执法管理要求:
一是对摩托车酒后驾驶达到拘留条件的一律依法拘留;
二是对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或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一律依法拘留;
三是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或在驾驶证吊销、暂扣期间驾驶摩托车的,一律依法拘留;
四是对摩托车逾期未年检的,一律责令限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摩托车逾期未报废的,一律强制报废;
五是凡是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较大交通事故,一律开展事故深度调查,深究道路、车辆、人员和管理责任;
六是对落实不力、事故多发的地区,一律进行约谈、警示、通报,必要时建议组织部门对责任领导采取组织处理。
查处过程中,对各类公然阻碍民警辅警执行职务、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将结合实际情况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依法严肃打击处理。
“飓风行动”已上线!全区公安交管部门对各类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零容忍”,请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驾驶,做一个文明交通的参与者和倡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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