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支队率先开通启用电子渠道代收交通罚款业务

12.03.2015  18:22

  3月2日,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与工商银行广西区分行营业部签署了《网上银行、手机银行、POS机及自助终端渠道代理收缴交通违法罚款业务协议书》,正式开通电子渠道代缴交通违法罚款业务,这是继轻微事故快处快赔、车辆号牌域名查询、EMS速递车管业务、电动自行车上牌电话预约等功能后的又一大便民服务举措。

  近年来,随着南宁市机动车保有量的迅猛增长,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法制化进程的加快,每年查处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也日益增多,仅2014年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47.4万起,其中机动车交通违法多达93.8万起。过去,机动车驾驶员处理交通违法的正常流程是:先去交警部门的违法处理点,由交警部门开具“处罚决定书”后,再去附近银行营业网点人工柜台缴纳罚款。但是,因银行网点客户较多,且人工柜台基本上以处理大宗金融交易为主,当事人往往为了一两百元的交通罚款而长时间排队,既白白浪费当事人的时间,又大量占据了银行的人力资源。因此,群众缴纳罚款“排长队”成为摆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面前的难题。

  今年以来,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加强便民服务措施的要求,市局交警支队积极与工行、建行、交行等大型国有银行沟通协调,利用当前成熟的电子商务管理模式,在不增加银行人工成本的情况下,大力推行电子渠道代收交通罚款,取代传统的人工收缴方式。现在,南宁市民只需在公安交警部门违法处理窗口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就能立即在窗口的POS机刷卡(银联卡)缴纳罚款,一站式办结交通违法。此外,市民还可以通过工商银行工银e支付、手机银行、个人网上银行、自助终端缴费机等电子渠道,只需点击“缴费”,输入“处罚决定书编号”后缴纳罚款,交通违法处理业务就全部办结,免去了银行排队奔波之苦,安全、快捷又方便。如果当事人通过工商银行电子自助渠道缴款后需要收据凭证,可持“处罚决定书”到南宁市各工行营业网点直接打印即可。

  电子渠道代收交通罚款业务有效实现了“线下柜台”向“线上电子”缴费模式转移,同时也是交警部门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一环,该业务平台通过交通违法罚款财政票据的网络化管理,实行网上票据自动核销,充分发挥了交通违法罚款财政票据管理清楚、罚款及时入库、账务及时结清、监管渠道顺畅、工作效率提高等制度设计优势。这对政府部门加强非税资金的运作效率和提高公安交警部门便民服务水平,办事效率具有重大意义,不仅严格执行了行政处罚“罚缴分离”制度,为基层民警减负提效,保障公安交警部门公正廉洁规范执勤执法,避免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维护民警的正当权益,还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滋生腐败的条件,有利于加强公安交警部门执法规范化建设和队伍廉政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树立交警队伍的良好形象。

  目前,南宁市民仅能通过工商银行的电子渠道进行交通违法缴费,今后交警支队将不断积累服务和管理经验,力争把此项业务覆盖到银联管理范围内的所有银行,满足广大市民对交通违法罚款缴纳方式更多的需求。下一步,计划将电子渠道代缴交通违法罚款业务向全国范围内推广和普及,让全国车主都能得到电子政务工作信息化管理水平提升带来的真正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