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四个强化” 切实保障统计数据质量——广西局贯彻落实宁吉喆局长在广西调研时重要讲话精神系列报道之三
9月12日,国家统计局宁吉喆局长在广西经济形势调研座谈会上强调:“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性怎么说也不为过,要切实保障和提高统计数据的质量”。9月14日,广西局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要求深刻领会宁吉喆局长重要讲话精神实质,明确要求广西全区统计系统通过强化思想认识、强化法治宣传、强化执法查处、强化制度保障,以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强化思想认识,筑牢统计数据质量思想基础。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惩治统计弄虚作假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国家统计局宁吉喆局长在2016年统计工作务虚会、高建华党组成员在全国统计法制培训示范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深刻认识“数字造假”、“数字上的腐败”、“基层统计数据弄虚作假”违反了中央的规定,违背了中央领导同志的要求,严重违背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政治纪律,严重违反统计法和统计制度。深刻认识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既要筑牢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的思想基础,把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为统计系统重大政治任务,也要把严惩“数字上的腐败”作为统计系统从严治党、依法治统的首要任务,切实担负起保障和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强化法治宣传,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良好氛围。坚持把学习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作为制度性、规范性和基础性工作,认真学习宣传《统计法》,将《统计法》规定的“十三个不得”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牢记法律底线,明确违纪违法应承担的责任,做法律上的明白人。明确要求贯彻实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突出抓好领导干部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切实做好近期广西局将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联合举办的全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专题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全区各市、县(区)政府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明确要求全区各级统计系统组织的培训班,都要将统计法律法规、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列为培训的必修内容。明确要求在对统计调查对象开展统计工作的同时,注意加强统计法纪的宣传教育。明确要求通过开设“统计大讲堂”,举办“统计法知识讲座”、集中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系列活动,加强重要节点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广泛深入持久的宣传和教育培训,使实事求是的思想、统计法的精神刻印在全区领导干部以及统计工作者心上,形成严守统计工作底线、恪守统计职业道德的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良好氛围。
——强化统计执法力度,坚决维护统计法律尊严。法律的生命力和权威在于实施。统计法律法规是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的底线,对统计违法行为,必须高举统计法的利剑,严肃查处。我们一定要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保持惩治高压态势,实行零容忍。严防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行为的反弹;对那些针对企业源头数据违法行为的举报案件,坚决核实查办;对那些无视统计法律法规,利用职权,干扰统计工作的违法违纪行为,坚决从严查处;对那些无视统计职业道德,参与篡改或编造虚假统计数据的统计负责人、统计人员,坚决严肃处理;对那些为了自身利益蓄意编造统计数据或虚报瞒报统计数据的企业,或迎合有关机构、人员干预、或不拒绝、不抵制干预企业独立真实报送数据的行为的,坚决依法严处。通过严格执法,使统计法律、法规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形成震慑,还统计真实面目,树统计求是作风。
——强化制度建设,完善统计数据质量长效保障机制。要按照国家统计局的统一部署,以深化统计体制机制改革为抓手,建立防范统计弄虚作假长效机制;以“三新”统计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建立健全新经济统计调查制度;以统计调查登记制度改革为契机,建立完善统计数据生产机制;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改革为龙头,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评估和综合协调机制;以强化统计数据分析解读和公开化为着力点,完善为党和政府及社会公众的服务机制。一是严格执行《广西统计质量保证框架管理体系》,进一步明确各级数据质量责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组织开展统计工作,以法醉酒数据质量责任并严格问责。二是严格执行《主要指标数据质量评估办法》,依法开展数据质量评估,严格数据评估纪律,确保数据质量。三是进一步完善《自治区统计局各专业业务工作考核实施办法》,明确各专业的数据质量控制、审核责任,严格按照数据审核流程开展统计数据审核工作,严把数据质量关。四是严格执行《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对统计数据弄虚作假者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