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逃强奸犯九年后再犯案 DNA数据库比对两案同破
18.12.2014 03:53
本文来源: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 来宾12月17日讯 (通讯员 罗杰)日前,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卓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二个月。宣判后,被告人卓某认为量刑过重,提出上诉,后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其实,该被告人还身负9年前的一桩强奸案。当年,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一农场发生了一起强奸案,疑犯在现场凉席上遗留有精斑,但疑犯一直没有落网,公安机关将疑犯的DNA数据上传到DNA系统,待有朝一日疑犯归案后进行比对;9年后,该疑犯最终在再次作案时被抓获,并被证实为该案的犯罪嫌疑人。
2013年3月2日,广西来宾市兴宾区良塘乡发生一起强奸案。当晚,被害人韦某在其家中睡觉时发现有人闯入,被惊醒的韦某正欲拿起床头的手机报警,却发现手机被闯入者拿走,两人在争抢的过程中碰到了手机按键,手机亮了起来。后韦某被强行按倒在床上奸淫,后犯罪嫌疑人逃离现场。凭借在案发时手机微弱的亮光,韦某记住了疑犯大致的体貌特征。
2013年9月,经公安机关侦查,将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同村的卓某被抓获归案。公安机关提取了卓某的DNA,并将其与从韦某某遭强奸后擦拭的卫生纸中检出男性人体成分进行比对,支持该男性人体成分为卓某所留。之后公安机关将卓某的DNA数据放入全国公安机关的DNA数据系统库应用系统进行比对,发现卓某的DNA与九年前在湖北荆州江陵县的那起强奸案疑犯的DNA一致。经审讯,卓某对两起强奸案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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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2.2014 0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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