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抓仲裁服务 树仲裁公信力

04.11.2017  23:43

贺州仲裁委员会紧密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坚持仲裁为民理念,公平公正、及时高效地审理各类案件,充分发挥仲裁在化解矛盾、保障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贺州仲裁委2015年成立,从无到有,打破了我市民商事合同纠纷无仲裁机构裁决的格局。成立以来,共受理案件57件,受理案件标的总额为245万元,审理结案52件(其中调解结案2件),有效的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提高仲裁在多元化矛盾化解机制中的地位和作用。贺州仲裁委以其专业、高效的仲裁服务赢得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好评,树立了仲裁公正高效的良好形象和声誉,仲裁公信力逐渐得到社会各方的认可。

一、夯实基础,明确定位。 一是 “走出去”,学习先进仲裁经验。贺州仲裁委起步比较晚,深知借鉴学习先进仲裁经验的重要性。多次组织人员到广州、深圳、南宁、北海、柳州、桂林、玉林、钦州等仲裁机构取经,学习先进的仲裁经验,夯实基础、稳扎稳打。 二是 建章立制,规范仲裁服务行为。制定了贺州仲裁委《章程》《仲裁规则》《仲裁员守则》《仲裁员管理办法》和《仲裁员办案规范》等章程、规则和内部管理制度,制作了20余种符合实际的格式文书,加强了仲裁办案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健全了仲裁各环节的工作标准和要求,提高仲裁执业标准化水平,为贺州仲裁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 明确发展目标,全面推动仲裁工作。为进一步加强运用仲裁方式化解社会矛盾,贺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贺州市加强运用仲裁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实施方案》(贺政办发〔2017〕128号)。《实施方案》从全市高度明确要求加强仲裁工作,将仲裁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体系,确定贺州仲裁的发展方向,明确了发展目标,落实各县(区)政府和各相关部门的具体工作任务和要求,并要求制定落实《实施方案》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实施方案》的印发实施,是贺州仲裁的发展“指南针”,为贺州仲裁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

二、 树立案件质量意识,强化仲裁员培训管理。 贺州仲裁委为努力打造一支业务精良、勤勉敬业的精英式仲裁员队伍,抓好仲裁员业务培训和廉洁监督管理工作。 一是 仲裁员培训工作常态化。多次组织举办仲裁员业务培训班,邀请南宁、玉林等仲裁委专家开展了“仲裁理论与实务”、“仲裁案件办理技巧”、“仲裁员执业操守”等主题培训讲座,通过抓好业务培训,提高仲裁员的业务素质,保证案件办理质量。 二是 定期召开业务研讨会。定期组织仲裁员参加仲裁业务研讨会,通过座谈交流,不断提高仲裁员对仲裁的理解和认识。 三是 加强仲裁员的监督管理。按照已制定的《仲裁员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加强对仲裁员的监督管理;制定《随案监督卡》,实行仲裁员和办案秘书互评机制,让仲裁员和办案秘书相互监督督促,确保仲裁案件的公正、高效、合法。目前,裁决的仲裁案件均未收到当事人的投诉和举报,更无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裁决和不予执行的情形。

三、 强化仲裁调解,构建和谐仲裁 贺州仲裁委高度重视仲裁调解工作,将调解贯穿每个案件全过程。对于受理的每一件案件,始终坚持先调后裁、调裁结合的原则,在严格遵循仲裁程序的前提下,综合运用法律、道德、经济、情感等多种手段,采取庭前调解、庭上调解、庭后调解等多种形式,帮助当事人厘清分歧、弥合纷争、回归合作。

四、 建立与法院定期交流机制,积极争取法院支持。 一是 与法院建立定期交流机制,定期或不定期与法院在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申请撤销和不予执行等方面进行沟通研究,畅通与法院在仲裁方面的沟通和衔接。 二是 在处理仲裁案件过程中,就涉及的疑点、难点问题,及时与法院沟通对接,达成共识,确保仲裁案件裁决合法有效。

五、加强横向沟通,拓展仲裁案件领域。 贺州仲裁委坚持仲裁的长远发展“推行仲裁制度是根本,融入市场经济是关键”的理念。扎实开展仲裁宣传拓展工作,进一步提高仲裁法律制度在民商事主体中的普及率,开拓仲裁案件领域。积极加强与市金融办、市工商联等部门沟通交流,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座谈会等方式向金融机构和企业推广仲裁制度,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和企业在合同中选择仲裁条款或者通过达成补充协议的方式选择仲裁解决纠纷。如我委受理的市工商银行的多件信用卡合同纠纷案,均是通过事后达成补充协议的方式选择仲裁,达到了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