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以强有力思想政治工作助推司法改革
如何教育引导广大政法干警正确看待改革、深刻理解改革、热情支持改革?广西各级政法机关坚持把加强、改进和提升思想政治工作的力度、方式和效果,作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抓手,通过入脑入心的思想动员、深入细致的谈心交心等形式,把大道理讲清、实道理讲活、小道理讲透,用强有力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全区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健康顺利有效开展。
中央政法委批复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简称《试点工作方案》)后,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按照《试点工作方案》精神,要求试点单位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抓手,与改革措施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做到改革改到哪里,思想政治工作就跟进到哪里。
为使广大政法干警统一认识,今年1月,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召开了全区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培训会,就试点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和思想动员。同时,自治区三级法院、检察院通过层层思想动员、专题辅导等形式,广大政法干警对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政策精神的理解、掌握进一步提升,对司法改革的方向目标和意义进一步明确,对改革所带来的取舍和改革中的责任与义务进一步认识。
为确保司法改革中干警的思想与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同心同德,行动与改革同向同力,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法官想什么、做什么、要什么,群众期盼什么、需要什么,主动设置“责任‘可怕’还是‘可敬’”“监督‘可恶’还是‘可亲’”等问题组织法官进行讨论,引导法官增强“如芒刺背、不改则退”的忧患意识。同时,明确错案责任追究的界定标准和程序,把故意徇私枉法、重大过失酿成错案与一般的工作失误导致的瑕疵案件区分开来,让干警既知晓情理,理解政策,明白纪律规矩,遵守言行界限,又保护法官的办案积极性。
南宁市检察院在干警中开展了“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大讨论,使广大干警明白改革方案就是命令,政策就是法规意识,必须不讲条件、不讲价钱、不打折扣地刚性落实,只有树立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才能够正确理解改革,真心拥护改革,坚决支持改革,积极参与改革。
田阳县人民法院积极开展交心谈心“三必谈”制度,即:党组书记、院长与班子成员之间必谈,院领导班子成员与所分管的庭科室负责人之间必谈,院领导班子成员与所分管的庭科室负责人一同与庭科室干警之间必谈。既宣传解读司法改革政策,又了解干警的思想状况,引导他们增强参与司法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 (记者/蒋予昕 通讯员/尚永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