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防腐形势及对策之研究
当前防腐形势及对策之研究
柳州市人民检察院 罗绍华、杨春艳
内容摘要 : 腐败问题是一个严重威胁各国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的国际性课题。本文通过对职务犯罪形势的分析和研究,探索防治腐败的有效途径,从源头上遏制腐败。
关键词 : 腐败 现状 成因 趋势 防治对策
腐败问题是一个严重威胁各国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的国际性课题,世界各国各行各业都难以避免,同样,我国历朝历代乃至当前社会也无法回避。特别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受外来文化及腐朽思想的冲击,导致腐败现象屡禁不止。温家宝总理在2011年“两会”上答记者时说:“当前,我以为最大的危险在于腐败。”要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我们就必须加强对当前职务犯罪形势的分析和研究,并积极探索防治腐败的有效途径,从源头上遏制腐败,保障“十二五”规划顺利实现、促进社会安定和谐。
一、职务犯罪现状
1 .查处情况: 2009-2011年柳州市检察机关共立查职务犯罪案件219件309人,其中大案135件,占立案总数的64.6%;要案5件7人。所立案件中:贪污贿赂案件168件258人,分别占立案数的76.71%和83.5%,当中大案125件,占贪贿案件总数的74.4%;渎职侵权案件51件51人,分别占立案数的23.29%和16.5%,当中大案10件,占渎侵案件总数的19.6%。
2 .主要罪名: 2009-2011年立查贪污贿赂案件罪名以贪污、贿赂居多,二项合计占贪贿案件总数的89.88%;渎职侵权案件罪名以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为主,二项合计占渎职案件总数的82.35%。
3 .涉案人员情况:
2009-2011年立查职务犯罪案件涉案人员群体分布情况如下:
①、年龄:不满35岁的53人,占总人数的17.15%; 35岁至不满55岁的211人,占总人数的68.29%; 55岁以上45人,占总人数的14.56%。
②、政治面貌:中共党员179人,占总人数的57.93%。
③、文化程度:大专以上学历187人,占总人数的60.52%。
④、民族:少数民族138人,占总人数44.66%。
⑤、企、事业、机关单位领导128人,占总人数的41.42%。
4 .涉及领域: 2009-2011年立查贪污贿赂案件主要集中在涉农、教育、卫生、土地、林业等行业和领域;渎职侵权案件主要集中在涉农、城市建设、林业等行业和领域。分布情况如下:
二、职务犯罪特点分析
1 .人员年轻化,主要犯案人群为青壮年,“80后”犯案激增。 2011年立查不满35岁的有19人,同比上升46.15%,占立案总人数的20.43%;立查35岁至55岁的有65人,同比上升3.17%,占立案总人数的69.9%。在平均年龄和最低年龄上,2011年的涉案人员都更年轻了,平均年龄43.2岁,最低年龄24岁,分别都比2010年年轻了两岁。“80后”犯案人数2011年有7人,而2010年仅3人。犯案最集中的年龄段在40-49岁间,有43人,占立案总人数的46.24%,同比上升30.3%。
2 .“群体效应”明显,窝案、串案增多。 2009-2011年共立查窝案、串案56件135人,占立案总数的25.57%和43.69%。而细化分析2009年以来每年立查窝、串案人数占立案总人数的比例均达到四成以上。2011年有20件40人,同比上升25%和2.56%。如我市农机购销领域的16件23人职务犯罪窝案串案;某乡林业工作站站长罗某某伙同该乡某村村支书、村委副主任截留退耕还林资金贪污窝案等。
3 .大案、贿赂案比例持续上升。 一是立查大案数:2010年立查大案45件,同比上升7.14%;2011年立查大案48件,同比上升6.67%。如:某事业单位财务部主任谭某某挪用公款案,谭利用职务之便将公款转到他人个人帐户作营利活动以及供个人购房,金额达50万元。二是立查贿赂案数:2010年立查贿赂案23件,同比上升4.55%; 2011年立查贿赂案29件,同比上升26.1%。如:廖某某受贿65.65万元案,廖在任该县中学党组书记及人大常委会内司委副主任期间,利用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帮他人安排工作及谋利,多次受贿65.65万元。
4 .“一把手”权力异化。 2009-2011年共立查企事业或机关单位领导职务犯罪145人,占立查总人数近一半,其中“一把手”103人,占立查单位领导总数的七成多。并且单位领导人数占立查总人数比例以及“一把手”人数占立查单位领导人数比例都呈逐年上升趋势, 特别是“一把手”人数占立查单位领导人数比例2010年同比上升8.43个百分点, 2011年同比又上升5.06个百分点。如:某县国土局原局长戴某某受贿8万元案,戴任“一把手”期间,利用职权帮他人违规办理探矿证,以及对某矿业公司在违规开采、年审和后续办理开采证等方面给予关照,收受他人和矿业公司老板送的好处费共8万元。
5 .涉农职务犯罪频发。 2009-2011年共立查涉农职务犯罪案件52件80人,占立案总数的23.74%和25.9%。仅2011年有23件37人,占立案总数比例高达34.33%和39.78%,居当年被立查领域榜首,其中农机系统有16件23人。所查涉农案件有以下特点:
⑴罪名集中。分别涉嫌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玩忽职守四个罪名,其中2009-2010年贪污罪占绝大多数,而贿赂罪在2011年则明显增多,有13件20人,占涉农案件的半数多。
⑵大案多。大案有31件50人,占涉农案件的59.62%和62.5%。
⑶共同作案现象突出。如柳城县农机局局长黄某某、副局长韦某某、原副局长覃某某、会计黄某某、出纳韦某某、业务员陆某某、兰某某共同受贿窝案,该7人于2009年2月至2011年4月间,在其单位开展向农民推广使用农机和帮农机经销商办理向国家申请购机补贴手续过程中,先后23次单独或共同收受水稻联合收割机和甘蔗装载机等农机的经销商送给他们的好处费合计31万元。
⑷作案手段多样。主要有:农机系统:一是与经销商勾结串通,参与造假虚报套取农机补贴;二是为经销商造假虚报套取农机补贴提供方便,从中受贿;三是在向农民推销农机及申报领取补贴中给经销商提供帮助,从中收受所谓的“推广费”。其他涉农案件:一是利用协助政府开展危房改造工作职务之便,以“辛苦费”名义,向获得危房改造资金的群众索要回扣,或者伪造虚假材料骗领危房改造专项资金;二是在参与征用村民委土地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以加大地面附着物及青苗数量和变更地类的形式,虚报土地补偿费、地面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三是在村屯村寨防火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截留寨改资金。
三、腐败现象滋生的成因探究
1 .思想因素
⑴价值观逆转。由于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思潮沉渣乏起,少数国家工作人员耳濡目染,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公仆意识、自律意识逐渐淡薄,而社会上“马太效应”的不断出现和暴富神话的接踵上演,又强烈刺激着部分国家工作人员的神经,影响到他们对国家工作人员应秉承的价值观的坚守,从而导致价值观发生质变。有的人对腐败行径从刚开始厌恶,慢慢变成麻木,继而接受。
⑵年轻干部“免疫力”差。“80后”,以及越来越多年纪较轻又拥有高学历的人走上了犯罪道路,主要是因为年轻人“免疫力”相对较差,攀比心理和虚荣心较重,少数法制观念淡薄的年轻人在罪与非罪的悬崖边把持不住,从而堕入腐败深渊。
2 .历史、文化因素
⑴封建文化荼毒。几千年历史的中国封建文化,尤其是封建等级制度和“官本位”思想,至今仍深植于少数国人灵魂深处,并在现实工作生活中不时暴露出来。少数国家工作人员“官本位”思想作崇,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异化为搞特权、搞特殊化,有的人无视法律,无视纪律,胡作非为,甚至超越了法律的底线,走向犯罪道路。
⑵“圈子”文化影响。我国传统社会文化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以及以血缘关系为基础演化出的其他诸多关系的文化,即是以无数个微型的“圈子”为基础形成的。具体地说,是以个人为基点,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私人联系的增加,如血缘、同乡、同学、同事、同行等关系,“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①这些微型“圈子”相对独立又相互联系,形成一个巨大的人际关系网络,把所有社会成员都串连起来圈在其中。可是, “圈子”文化如果偏离了正常轨道,就必然危害到公共利益。②在职务犯罪中,窝案串案的频发就与“圈子”文化密不可分。在“圈子”的作用下,一些掌握公共权力的利益相关者们结成了“利益共同体”,在共同私利的驱动下集体腐败。有的即使不合伙,也彼此呼应,心照不宣。权力蜕变成为谋取集团利益的工具,被私有化和商品化。
3 .体制、制度因素
一是对“一把手”的监督体制不到位。按照权力的设置来看,权力的架构是“金字塔”形,塔尖拥有最大的权力。最大的权力应受到最有效的监督,监督权的架构应是“倒金字塔”形,但现在一些单位的机制、制度没有按照这一模式建立。“一把手”犯案人数占立案总人数的比例从2010年的三成猛增至2011年的近五成,究其原因,除犯案者自身出现问题导致其走上犯罪道路外,监督不到位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
二是内部监督弱化。一些发案单位内部监督机制没有发挥应有作用。如在农机系统,国家、省、市、县对农机购置补贴都有相关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但在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审核发放过程中,名义上农机局与农机管理中心互相监督,实际上很多地方农机局与农机管理中心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从而使监督机制形同虚设。某县农机局副局长、县农机中心副主任盘某某和县农机中心办公室主任兼县农机局购机补贴办工作人员蒋某某玩忽职守案就是如此。蒋某某在他人组织别人购农机时,违反操作规程,让农民先付款购机、办理行驶证,再签订补贴协议,且未按规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农民的监督,也未进行跟踪监督,致使有国家补贴的51台农机被倒卖,国家专项补贴资金损失一百余万元。而盘某某作为分管此项工作的副局长,明知蒋某某违规操作却持放任态度,未能及时发现大量农机被倒卖,对造成农机补贴款损失负有领导责任,因此两人均涉嫌玩忽职守。
4 .其他因素
职务犯罪量刑轻刑化使犯罪者存在违法犯罪成本不高的认识。2011年被判刑的职务犯罪人员一半以上是免予刑事处分,还有两成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轻刑化容易使犯罪者认为即使犯罪被判刑最多也不过是几年,甚至还不一定会入监,代价不算高,因此在是否犯罪的抉择上选择铤身犯险。
四、对防治腐败的一些思考
1 . 建立健全专门预防机构
党的十七大指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反腐建设长期而艰巨, 而社会各界反腐呼声越来越高,这要求检察机关必须建立一支更强有力的预防队伍,更好地开展职务犯罪预防。201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侦查和预防工作会议上,明确要求各地检察机关加强预防机构建设,为有效预防职务犯罪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基层检察院应尽快设立职务犯罪预防局,进一步强化预防机构和队伍建设。
2 .加强预防社会化建设
反腐倡廉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伟大、艰巨、复杂的社会工程,应当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参与,按照职能分工,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才能不断健全惩防腐败体系,达到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发生的目的。
⑴深入研究职务犯罪的特点、趋势、防范对策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报送党委、政府,以使党委、政府对职务犯罪现状及职务犯罪预防情况有更进一步的了解。
⑵坚持在党委领导下加强与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以及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与共建单位的联系沟通,共同推进预防工作的深入开展。
⑶在基层设置职务犯罪预防联络点,由社区、乡镇、村委干部担任预防联络员,主要负责收集民众对反腐建设提出的建议、配合检察机关开展职务犯罪预防等工作,将职务犯罪预防的触角延伸至社会的各个角落。
⑷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形成强大的社会监督体系。利用新闻媒体,加强预防职务犯罪成效、经验和先进典型的报道。
⑸建立警示教育基地。建立集搞教育、讲法制课、观看预防图片展、播放警示教育片、讨论互动等多种形式为一体的警示教育基地,使其成为与各单位共同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与社会群众流动交流、与专家学者进行反腐理论研讨的平台。
2 .加强监督制约机制建设
如果不对权力加以制衡,很容易造成金钱和权力的交换,滋生腐败。因此必须建立强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孟德斯鸠认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很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变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有效预防腐败,关键就是要为公共权力设置边界,保证人民的权力用于人民。必须合理调整权力结构,对权力进行适当分解,避免权力过分集中。要进一步推行党务、政务公开,改革干部人事和行政审批制度,强化对权力行使的监管,使各项监督机制真正建立和发挥效用。强化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廉情公布以及群众评议监督等制度,严格抓好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3 .积极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必须充分发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应有的预防作用及规模效应,应广泛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关键领域应建立强制性规范,在工程建设招投标、医疗卫生、教育科研等关键领域应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列为必经程序,对于查询出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特定时间内限制或者取消其在该领域的参与资格,以达到从源头上防范腐败。
4 .加强网络反腐建设
网络作为媒体的新生力量,以其公开、透明、快捷、影响面广而深刻地影响当今社会。应当充分发挥网络的正面引导效应,尽可能减小负面效应。检察机关应会同公安等相关部门,并与网络媒体加强合作,充分利用网络平台,更好地倾听和整合民间声音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向纵深发展。加强检察网站建设,及时公布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各种动态,正面引导“网络舆论”和社会舆论。设置职务犯罪举报邮箱,由专门的舆论监督员及时收集网络上的舆情,从中发现腐败线索,打击职务犯罪。
5 .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
查办也是一种特殊预防,是最有效的预防手段。犯罪分子犯罪前都会考虑犯罪成本,如果犯罪付出的代价远大于收益时,他才可能放弃犯罪;而预期犯罪收益大于或等于犯罪代价时,他就有可能实施犯罪,且犯罪收益越大,其犯罪的决心就越强。因此,必须始终保持必要的惩处力度。只有严惩犯罪,才能使犯罪分子或潜在的犯罪分子受到警醒,从而悬崖勒马。
[ 参考文献]
①费孝通.乡土中国生育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②卜万红.串案窝案的文化根源及其治理.武汉职务犯罪研究杂志社,201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