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宁市公安机关2014年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南宁市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试工作安排,经报市公务员局同意,定于7月16日开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资格条件
报考2014年度我市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进入面试的非公安专业考生。具体对象以各招录单位电话通知为准。
二、体能测评安排
(一)测评时间:2014年7月16日(星期三)上午8:30开始,其中,8:00开始检录入场。
(二)测评地点:南宁市十四中琅东校区,(地址:悦宾路8号)。体能测评当天现场拉警戒线封闭场地,并由工作人员值勤, 除考生和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禁止进入考区。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按照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体能测评项目只有纵跳摸高可以进行三次测试,其他项目不得进行复测。
1、男子组:
| 项 目 | 标 准 |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 1000米跑 | ≤4’25” | ≤4’35” |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
2、女子组:
| 项 目 | 标 准 |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 10米×4往返跑 | ≤14”1 | ≤14”4 |
| 800米跑 | ≤4’20” | ≤4’30” |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
(四)注意事项:
1、请考生在参加体能测评当天 上午8:00在 南宁市十四中琅东校区 统一集中检录,8:30开始测评。
2、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需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一寸近期免冠彩照1张和笔;同时自备好测评所需的运动服、运动鞋、饮用水等,并做好各项自我保护措施。
3、本次体能测评工作全程录像,当场宣布测评结果和结论并请考生签名确认。
三、相关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通知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由我局统一组织的体能测评;凡不能按时参加的考生一律以弃权处理,不再安排补测。
(二)体能测评当天,如出现恶劣天气等客观情况的,考生应前往测评现场查看,我局将在现场发布改期公告或通知。
(三)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现场纪律和工作人员的工作安排;严禁弄虚作假、找人代测及干扰工作人员的工作,如有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当即取消考试资格并不得再次报考南宁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岗位,同时按规定通报考生单位和有关部门。
咨询电话:0771-2891054。
南宁市公安局
201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