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律师与检察人员在法庭安检方面待遇同等
中新网北京4月14日电(记者 阚枫)14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发布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根据新规,律师与检察人员在法庭安检方面待遇同等,即出庭履行职务的律师与检察人员,可以通过专门通道进入法庭;需要安全检查的,人民法院对检察人员和律师平等对待。
修改后的《法庭规则》共计27条,除对原有条文进行直接修改外,新增加的内容有15条,新规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中新网记者注意到,新版规则在尊重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方面作出新的规定。
最高法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胡仕浩在发布会上介绍,法官和律师是法律职业共同体,应当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往,实现良性互动。2015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发布了《关于依法切实保障律师诉讼权利的规定》,依法保障律师知情权,阅卷权,出庭权,辩论、辩护权,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权利,申请调取证据的权利,等等。
胡仕浩说,为保障律师在庭审活动中行使各项权利,《法庭规则》又专门作出以下新的规定。首先,与检察人员在法庭安检方面待遇同等。出庭履行职务的律师与检察人员,可以通过专门通道进入法庭;需要安全检查的,人民法院对检察人员和律师平等对待。
胡仕浩说,律师在法庭上享有充分的辩论、辩护权。在庭审活动中,审判人员平等对待诉讼各方,不偏袒任何一方。
据胡仕浩介绍,律师在法庭上可以使用自带电脑办案。《法庭规则》对包括律师在内的诉讼参与人携带电脑、手机等电子设备进入法庭未作限制,也就是说,律师可以使用手提电脑办案,但是不得使用电脑等电子设备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传播庭审活动。
此外,律师还享有对庭审活动的监督权。胡仕浩说,新规规定,律师认为审判人员、书记员、司法警察违反法庭规则的,可以在庭审活动结束后向人民法院反映。
新规还为律师提供其他执业便利,譬如,法庭根据需要可以配备律师休息室,方便律师休息、换装和饮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