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平县检察院引入律师等第三方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工作

05.08.2016  01:03

  广西检察网8月4日讯(通讯员 邱宗文 何显龙)“检察机关办理刑事申诉等信访案件,引入律师等第三方参与,接受社会监督,不仅满足了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的司法需求,维护了信访人的合法权益,也增强了释法说理的公信力,提高了案件办理的社会认可度。”2016年7月26日,到检察机关参与古某申诉案联合接访的县法局法律援助律师李某说道。这标志着昭平县人民检察院引入律师等第三方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纠纷工作机制正式启动。 

  2016年以来,昭平县检察院立足工作实际,大胆探索创新,引入律师等第三方参与涉法涉诉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与县司法局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引入律师等第三方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的实施办法》及《关于成立人民检察院涉法涉诉法律服务工作站的意见》,建立律师参与化解矛盾机制,切实提高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法治化水平。 

   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  

  近年来,信访案件主体更趋多元化,诉求更趋多样化, 

  为了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的司法需求,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该院新一届领导班子,经过认真调研、探索和思考,大胆实践、充分论证,主动与县司法局对接,与县司法局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引入律师等第三方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的实施办法》及《关于成立人民检察院涉法涉诉法律服务工作站的意见》,正式建立了引入律师等第三方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纠纷工作机制。 

   新机制 化解矛盾抚民心  

  第三方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主要是针对当事人、信访人对涉检信访、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司法救助以及其他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等矛盾纠纷的决定或处理意见的答复不服,进而闹访、无理缠访缠诉的情况,由第三方人员参与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等矛盾纠纷的处理、答复,并提出意见,为信访人提供法律咨询,开展释法说理、心理疏导等矛盾化解工作。据悉,该院“引入律师等第三方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纠纷工作机制”通过明确第三方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适用范围、运作流程以及第三方人员的主体资格、权利义务,对引入第三方参与涉法涉诉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进行了有效梳理。   

   新机制添新活力  

  据了解,大量的涉法涉诉信访等矛盾纠纷难题,如果能够引入社会第三方力量参与化解,就会收到令人意想不到的效果。由于社会第三方和检察院与信访人均没有利害关系,立场中立客观,地位超然,比较容易让信访人信服,比较易于化解矛盾纠纷,从而实现促进信访人息诉罢访,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引入律师等第三方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等矛盾纠纷既是检察机关践行群众路线的重要形式,也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一个重要尝试,更是提高司法公信力和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的有效举措。”该院高奕检察长深有感触地说道。 

  (作者单位:昭平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