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出纳3年私吞4千万公款 送女友玛莎拉蒂

25.08.2015  10:42

  京华时报讯(记者王晓飞)34岁的郭某是一家律师事务所在北京代表处的财务出纳。3年内,他私吞4426万余元公款,用于在京购置千万房产、送女友玛莎拉蒂豪车等。记者昨日获悉,郭某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市三中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

   模仿签字私自转账

  2006年开始,郭某在一家律所北京代表处任财务出纳。月收入万元左右的郭某日常生活开销比较大,工资根本不够花,他便打起了自己保管的单位备用金的主意。

  据检方指控,2010年至2013年,郭某伪造银行对账单等财务凭证,将公司4426万余元钱款占为己有。2013年9月底的一天,郭某请病假未去上班,单位同事在使用他的电脑时,意外发现其做假账的记录。律所相关负责人得知情况后报案,郭某随后被抓获。

  据郭某交代,他通过转账方式,将单位账户上的钱直接转到他和女友李某名下银行卡里。由于办理转账需要单位出具证明,要有预留签名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财务章,而郭某利用正常盖章的机会,在转账证明上盖上公章,然后模仿单位负责人的签字,再盖上由其保管的单位财务章,后去银行办理转账。

   用假账单蒙骗主管

  据了解,为躲避财务检查,郭某每次从银行取回对账单后,通过单位电脑制作相同的对账单,把需要的数据保留,不需要的数据删除,由于他提供给财务主管的账单明细都是他制作的假账单,所以单位财务主管查不出来。

  年终单位进行财务审计时,郭某和审计公司的人一起到开户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将审计公司的询证函交给银行。等对方离开后,他再趁机溜回来,对银行工作人员谎称刚才交的询证函数据有误,将询证函取回,他再伪造银行的询证结果,盖上开户行账户管理印章,再通过开户行当地邮局邮寄给审计公司,这样审计公司就查不出问题了。

  郭某交代,银行印章是他花200元钱在路边买的假印章,用完后就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