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导演"绑架"案敲诈女友父亲 得款5万被控敲诈

22.08.2015  13:33

导演“绑架”案 敲诈女友父亲

得款5万元,被指控敲诈勒索罪

        广西新闻网 -南国今报来宾讯(记者黄必成  通讯员卢欧萍  陆金发)来宾女子阿姣怎么也没有想到,男友谭某竟然用她的手机偷偷给她父亲发短信,自称是绑匪,绑架了阿姣,以此敲诈5万元。

        8月20日,兴宾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今年29岁的谭某租住在来宾市区,平日里游手好闲,没有收入来源。不过,刚认识数月的女友阿姣没有嫌弃他,平时还用自己打工挣得的钱接济他。可是,眼看着生活已捉襟见肘的谭某,面对女友,也动起了歪脑筋。

        今年3月24日,谭某编造理由借阿姣的手机来用几天。当天,他就用阿姣的手机号码给阿姣的父亲张某打电,称阿姣在他手上,想要女儿平安无事,就把5万元打到他提供的账号上,且不能报警,否则他的女儿将受到伤害。随后,谭某还用自己的手机,给张某发了同样类似内容的短信。

        由于联系不上女儿,又接到“绑匪”的电话和短信,张某在恐慌之余,向警方报案。因担心女儿受到伤害,张某还将5万元打到谭某指定的账户上。

        3月26日,当谭某去银行柜员机取钱时,被民警当场抓获。谭某敲诈勒索的事情败露后,张某才知道原来谎称“绑架”了他女儿的人,竟然是女儿的男友。而阿姣得知男友敲诈了自己的父亲,感到很伤心。

        据警方调查,2004年,谭某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后因表现好获减刑两年,于2009年提前释放。

        在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谭某敲诈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应当以敲诈勒索罪(未遂)追究刑事责任,建议法院判处被告人谭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谭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将择日宣判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