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纳税人符合条件享税收优惠无需另报材料

20.04.2015  15:44

  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无需另报材料

        广西新闻网 -南国早报记者  雷倩倩

        小微企业不用另报材料也能享受增值税税收优惠了。4月19日,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小微企业不断迎来税收利好政策,2015年,所有月销售额在3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均可享受暂免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不仅如此,为减轻小微企业在享受税收政策优惠时的办税负担,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纳税人,在进行纳税申报时,无需备案可直接享受优惠政策。那么,小微企业若要享受优惠政策,需满足哪些条件,有什么注意事项呢?针对纳税人关注的热点问题,广西国税部门一一解答。

        张先生咨询:他在南宁市和平商场做服装生意,每个月的销售额在3万元左右,在缴纳增值税时,能享受哪些优惠政策呢?

        广西国税郭税官: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2014年10月1日起,优惠范围扩围: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下同)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该优惠政策执行至2015年12月31日。

        其中,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包含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以一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张先生无论按月还是按季度缴纳增值税,若每月实际发生的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即可享受该优惠政策。

        黄女士咨询:上述优惠政策中,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是否包括免税销售额,当月既有免税项目销售额,又有征税项目销售额,如何享受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广西国税郭税官:月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当月既有免税项目销售额,又有征税项目销售额的,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加上征税项目销售额合计数不超过3万元的,免征增值税;超过3万元的,征税项目的销售额应全额征收增值税。

        黄女士的小微企业若符合条件可免征增值税,不需要专门进行申请或办理备案手续。在次月纳税申报时,填写纳税申报表即自动履行备案手续。但纳税人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申报表进行纳税申报,可以直接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人申报,也可选择网上申报、微信申报等方式办理。

        林女士咨询: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该销售额是含税还是不含税销售额?若当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次月符合条件还能享受免税吗?

        广西国税郭税官:根据相关规定,月销售额是指不含税的销售额。根据相关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小规模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若当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次月符合条件依旧可以享受优惠政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符合条件暂免征收增值税是按月计算的,当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全额缴纳增值税,并不影响次月的免税。同样的,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当季度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全额缴纳增值税,不影响下一季度的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