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保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现“新开旧停”

01.07.2016  15:18
    6月28日,德保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举行揭牌仪式并颁发了首本不动产权证书,标志着该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现“新开旧停”。
    从6月28日起,该县按照“新开旧停”原则,房产登记、房产抵押登记、土地登记、土地抵押登记将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房管所、国土资源局不再受理上述登记业务,土地确权审批、房产交易等业务继续在原审批单位开展。耕地、草地、水域滩涂等承包经营权统一登记予以五年过渡期,过渡期内耕地、草地、水域滩涂等承包经营权统一登记工作仍由农业、水产畜牧部门负责。
    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德保县将围绕“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完善工作制度,加强服务窗口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全力推动全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良性健康发展,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