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保县检察院参评检察建议书获殊荣

05.01.2015  12:47

  广西检察网1月5日讯(通讯员黄凤燕)近日,在自治区检察院政治部、职务犯罪预防局开展的全区检察机关第四届预防职务犯罪精品和优质“检察建议”、“案例分析”、“预防调查”、“惩治和预防年度综合报告”评选活动中,德保县检察院参评的向德保县卫生局提出的一份检察建议书获评全区“精品检察建议书”殊荣。

  德保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陆某某、黄某某、言某某等3人,在2011年9月至2012年5月间,在办理参合家民住院医疗报销工作过程中,因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正确履行自己职责,致使不法分子骗取新农合医疗基金121.13万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德保县院在对该玩忽职守犯罪案件进行犯罪分析时发现,德保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在管理新农合基金工作上存在管理混乱现象。为预防类似案件发生,德保县院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的主管部门德保县卫生局提出了要实行严格规范的医疗报销制度、建立健全稽查制度、建立常规的业务数据分析制度、强化业务培训和职务犯罪预防教育等5项检察建议。

  德保县卫生局接到检察建议后及时组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进行研究整改,并建立和完善了“异地住院告知制度、报销审核工作制、稽查管理办法、业务分析制度、公示制度”等五项管理制度。

  据悉,目前,德保县参合农民的医疗报销工作的混乱状态已得到整改,呈现了严格而规范的新局面,新农合基金管理得到有效管理。

  (作者单位:德保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