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心聚力促发展 团结同心谱华章
一直以来,南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作为关乎全局、关乎长远的大事来抓,举全市之力开展示范市创建活动。坚持深化改革,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全力以赴,多措并举,实现了全市少数民族聚居区和谐稳定,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愿景。
延伸基层 创优争先
示范市的创建重点在于基层,在于示范引领,凝聚力量。南宁市因地制宜,创新形式,活用载体,将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扎实推进创建活动进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家庭、商业街区、宗教场所“八进”活动,以点带面,发挥好“主渠道、主阵地”示范引领作用。创建示范市以来,我市大力推进理念、手段、载体、方式的创新,以贴近实效、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创建内容,打造各具特色的“八进”示范点。
在发挥“八进”示范点典型引领作用的同时,南宁市还积极开展创优争先活动,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将“点”延伸到“面”。在全市开展“五比五争”活动,弘扬民族团结主旋律,传递民族团结正能量,在全市形成了争当先进、争做典型的良好氛围,至2016年2月,全市共开展了三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五比五争”评比命名活动。通过“五比五争”载体,市本级涌现出2099个南宁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五比五争”活动模范县(区)、模范乡(镇、街道)、模范单位(企业)、模范家庭和模范个人;县(区)一级共命名4319个南宁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五比五争” 活动模范乡(镇、街道)、模范单位(企业)、模范家庭和模范个人;乡镇(街道)一级共命名9867个村(社区)为南宁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五比五争”活动模范单位(企业)、模范家庭和模范个人。市、县、乡镇三级共评比命名民族团结进步“五比五争”模范达16285个,做到多层次和广覆盖。
“精准滴灌” 不留死角
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南宁市一改过去单一的“大水漫灌”宣传教育方式,找准对象,活用载体,转变为“精准滴灌”式宣传教育,精耕细作,润物无声,不留死角。
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与公民道德教育、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相融合,以民族团结“五讲”为主线,推动宣传教育入心入脑,牢固树立民族团结的思想观念,增强全市各族人民的民族自豪感。
同时以“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为平台,将民族团结宣传扩展为贯穿全年、覆盖全面的常态化活动。针对不同受众的热点,适应时代发展的潮流,抓住群众喜闻乐见的核心,举办有奖知识竞赛活动、示范市宣传标语征集活动以及绘画比赛等,还设立南宁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公众微信号,编印《民族知识手册》《民族知识画册》,制作宣传海报,投放机关、社区、学校、宾馆酒店等单位。
在区市新闻媒体大力开展民族团结和示范市创建工作的宣传。通过多样化的形式,向广大群众展示南宁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带来的新变化、取得的新成效,使“南宁经验”又一次得到提升。
创新思路 服务先行
南宁开放包容,和谐而美丽。这里拥有少数民族户籍人口超400万,外来务工经商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占全市流动人口总数的比例达34.2%。如何处理好职能部门、广大市民和庞大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之间的关系,是创建工作的一块“硬骨头”。南宁市立足实际,创新思路,通过服务先行、管理并进的方式来凝聚人心。
抓住南宁市作为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和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城市的契机,构建了“13456”立体服务平台,通过全方位服务让外来少数民族进得来、留得住、有发展,提升他们的城市归属感。
立体服务平台建立以来,覆盖全市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网络体系累计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供就业创业服务4.3万人次,解决住(租)房问题超5万人次,技能培训3.11万人次,提供法律咨询3000多人次,追讨工资500多万元,解决近5万名随迁子女入学难问题,成为南宁市协调民族关系、增进民族感情、化解民族矛盾的一个重要载体,得到国家民委、自治区民委和各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高度肯定。
深层次实施权益保障工程,将“不断完善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和创新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纳入《南宁市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制定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和便民利民措施,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技能培训、公共就业、子女教育、医疗保健、计划生育、法律援助、社会管理等公共服务方面享有市民待遇。
推动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的普及和依法维权意识的提升,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多角度开展关爱联谊行动,切切实实帮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解决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
建立“六必访”制度,建立少数民族联谊组织,在市、城区建立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联谊会等联谊组织,利用古尔邦节、三月三、达努节等民族传统节日开展交流活动,促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与本地居民之间的相互联系和情感沟通,营造民族团结、和谐、平等的浓厚氛围。
多方施策 凝聚人心
都说稳定人心要靠发展。近年来,南宁市多方施策,全力推动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通过发展来凝聚人心。
先后加大对民族乡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积极通过产业化扶贫、教育扶贫、金融扶贫等方式实施脱贫攻坚战,率先在全区设立市本级少数民族教育专项补助资金,加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步伐,逐步完善了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围绕促进民族地区群众增收的目标,强化民贸民品工作。在全区率先设立少数民族用品定点生产企业扶持资金。目前,民族医药、清真食品、民族针纺织等特色产业逐步兴起,直接安排少数民族人员就业2万人以上,民贸民品工作跃入全国先进城市行列。为少数民族聚居区发展夯实基础,让少数民族聚居区早日奔小康。
坚持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语文政策,累计安排设计壮文工作的专项补助资金超过1000万元,积极推进壮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壮语文在双语教学、行政司法领域、广播影视等领域得到了广泛使用,壮族群众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得到了保障。
深入挖掘民族文化精髓,加强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工作。成功打造《百鸟衣》等一批优秀民族文化精品,摘取国家级奖项134个,形成国家、自治区、南宁市和县区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4个项目进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46个项目进入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全市建立了35个濒危项目传承培训基地。同时,大力扶持“三月三”歌圩、马山会鼓、三声部民歌、师公戏、骆越龙母文化、五言壮欢山歌、壮族八音等一批独具特色的民族民俗文化,着力维持、维护南宁市原生态民族文化土壤的生生不息,让民族文化作为民族精神的载体而世代相传。
大力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建立健全少数民族干部工作机制,在民族工作任务较重、与少数民族群众联系较多的行业和部门,重点配备少数民族干部,扎实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强化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进一步拓宽选拔渠道,改进少数民族干部选拔任用方式,探索竞争性选拔中定向选拔等方式,促使更多优秀干部脱颖而出。大力实施“少数民族干部培训工程”,努力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综合素质。选派懂民族风俗、语言、政策的少数民族干部到基层等任务复杂艰巨的部门锻炼,同时,注重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到中央、自治区和经济发达地区锻炼。目前,全市一大批德才兼备的优秀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得到选拔任用,作为全市干部队伍中的中坚力量,已成为南宁市民族团结和谐一支不可或缺的生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