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忠实履职 实现新突破彰显新作为
2017年,是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全面履职的第一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服务全市发展大局,聚焦民生民情,圆满完成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再上新台阶。
这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助力重点建设项目推进、强化经济社会发展监督、着力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的道路上,留下了坚实的履职足印。
这一年,聚焦民生持续改善,力破民事执行难题,力促法律法规落地生根……一个个关键词印证着市人大常委会开拓创新、履职尽责的铿锵脚步。
这一年,共审议地方性法规案6件,开展立法后评估1件、立法调研11项;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17个,开展执法检查5项、专题询问1次、专项工作评议1次、专题调研8项;作出决议决定21项……翔实的数据累积成一份份沉甸甸的履职记录,彰显出我市民主法治建设、改善民生的累累硕果。
“把脉”经济发展
推动各项经济建设稳步前进
发展是第一要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人大工作源源不竭的动力所在。
广西国际壮医医院、南宁农产品交易中心等一批重点项目不断推进;“美丽南方”、云里湖等景区现代特色农业大力发展,休闲观光旅游业方兴未艾;南南铝、富士康等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发挥抓监督、促落实的作用,围绕中心工作,融入发展大局,推动各项经济建设稳健发展。
助力重点建设项目推进。市人大常委会将我市迎接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重点建设项目作为重要监督议题,组织代表开展调研视察,形成调研报告;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作出审议意见。市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办理,采取强力措施,集中力量解决项目重点难点问题。
强化经济社会发展监督。加强计划监督,看好“钱袋子”。用好审计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关注“三农”,听取审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专项工作报告,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等确权工作顺利开展。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产业园区规划建设、科技创新园区建设等开展专题调研,提出意见建议,支持新兴产业和园区发展。
依法行使决定权,监督支持重大项目建设。作出决议同意市人民政府将西园饭店片区旧城改造项目增补为2017年旧城区改建项目。对农业生产安排和春耕生产作出决议,推动全市农业科学安排、结构优化、有序发展。对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工程和5号线一期工程项目融资模式作出决议,助推轨道交通加快发展。
民有呼我有应
倾情履职为民生
走在城市街道,曾经脏乱差的街道变得整洁宽敞;大气污染、黑臭水体等现象逐渐减少,“南宁蓝”持续巩固;邕江两岸绿树成荫,碧波荡漾,市民幸福感提升……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围绕群众关注的社会民生热点问题,展现人大监督工作新作为,力求做到“民有呼,我有应”。
关注社会保障,听取审议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专项工作报告,要求加快信息化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妥善解决划转人员身份待遇、特殊群体参保财政补助,把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加强对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跟踪督办,对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关于社会急救医疗工作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推动加快院前急救医疗网点建设,全市急救网点从2016年初的33个增加至2017年底的51个,急救网点不足问题得到有效缓解,院前急救体系日趋完善。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开展专题询问,将满意度测评从注重应询回答的满意度,转变为注重专题询问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满意度,使专题询问不止于问,监督实效更加明显。
针对大气污染防控形势严峻的问题,对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作出审议意见。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开展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有效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科学立法
推进法治南宁建设
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市人大常委会遵循立法规律,坚持规划引领,突出服务发展,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立符合实际的法、有效管用的法、百姓拥护的法。
首次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围绕贯彻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改革发展需要、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难点,常委会审议通过五年立法规划,确定届内立法项目38件,五年立法规划将对推动法治南宁升级、引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与时代同行,彰显南宁立法特色。我市推进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立法,将网络预约出租车管理纳入条例核心制度。深化保障教育用地立法,将修改内容聚焦到扩大适用范围、调整学校规模标准、提高生均用地面积定额标准、完善住宅建设项目配建中小学幼儿园等方面。对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修改)、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修改)等项目开展立法调研,储备了一批立法项目。
突出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初次审议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公园条例(草案),对昆仑关保护管理条例(草案)进行第二、第三次审议,开展大王滩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立法调研。注重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继续审改大明山保护条例(草案),委托第三方开展勘测考证,为科学界定条例保护范围提供了专业依据。
提升履职能力
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
代表是人大工作的力量源泉,是常委会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
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的方案,规定每位主任会议组成人员直接联系3名市人大代表,每位常委会委员直接联系2名所在选举单位的市人大代表,特别是基层代表和一线工人、农民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直接联系86名代表,人大工作更接地气。
为发挥代表的履职作用,去年市人大常委会打造“人大代表之家”升级版,建立55个示范点,引领带动其他644个代表之家规范化发展。比如横县那阳镇那市社区“人大代表之家”,帮助600多名返乡农民工实现再就业;马山县、隆安县部分“人大代表之家”,帮助30多户贫困家庭解决移民搬迁及精准扶贫有关问题。
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对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8件代表议案,作出决定6件,作出处理意见2件。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对224件代表建议,及时交办,办理结果均反馈代表,代表满意率达到99.6%。
此外,市人大常委会还把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着力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丰富和创新监督方式,各项工作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