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快速公交(BRT)系统管理办法
不得超出行驶道路的限制速度要求
根据《办法》,快速公交车辆驾驶员在专用道内行驶时,不得超出行驶道路的限制速度要求;按照通行顺序安全文明行驶、停靠和驶离站台;正常情况下,在快速公交专用车道内不得超车。
同时,驾驶员需要在交叉路口转弯驶离快速公交专用车道的,可在交叉路口80米至120米范围内进入所需行驶方向的一般车道行驶;遇前方车道有影响通行的障碍时,可以临时借用相邻同方向车道行驶,超越障碍后应当驶回快速公交专用车道。
遇交通管制等特殊情况时,在快速公交专用车道内行驶的快速公交车辆应当服从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市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处及快速公交运营单位的指挥和调度,并按相关应急预案要求做好应急工作。快速公交车出现故障导致BRT专用道不能正常使用时可借用其他车道通行。
乘客要自觉接受安检并按秩序上下车
《办法》规定,乘客经人行过街设施、售检票通道进入候车区时,应当接受、配合运营单位的安全检查,并配合公安机关和运营单位对可疑物品的开箱(包)检查。拒绝接受安全检查或者携带危险品的乘客,运营单位有权阻止其进站或责令其出站;对强行进站或者扰乱安全检查秩序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乘客如何候车,《办法》也有明确规定:乘客在规定区域候车,按先下后上的秩序上下车;依次通过候车区出口通道、人行过街设施离站;禁止在快速公交专用车道内候车和争抢乘车等。
此外,禁止在站台、车厢内吸烟,随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禁止在车厢内进食;在站台、车厢内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或者擅自悬挂物品;禁止携带犬只、家禽等动物进站乘车(盲人携带的有识别标识的导盲犬、执行公务的警犬等国家规定的具有特殊功用的动物除外);禁止携带自行车(已经折叠的自行车除外)等交通工具进站乘车;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充气气球、尖锐物品,易污损、有严重异味、无包装易碎物品以及超大行李包进站乘车。
除特殊情况外其他车辆一律不得驶入专用道
快速公交专用道是专车专用的性质,但消防车、救护车、警车、工程抢险车等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临时借用快速公交专用车道通行;环卫专用车辆、绿化专用车辆经快速公交运营单位的同意后,在指定的作业时间内可进入快速公交专用车道作业;交通清障车辆在不影响快速公交运营安全的前提下,经快速公交运营单位的同意可进入快速公交专用车道执行清障任务。
《办法》明确,当其他车道发生道路坍塌、火灾、爆炸等突发事件且仅有快速公交专用车道可以通行时,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确保快速公交车辆优先通行的前提下,可引导其他车辆借用快速公交专用车道通行。
除以上特殊情况外,其他车辆全天候一律不得驶入快速公交专用车道。
违反《办法》规定的,由各相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办法》从2017年3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