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广西下达5.41亿元边民补助资金 惠及约33万人
22.07.2015 16:23
本文来源: 广西新闻网
今年我区已下达5.41亿元边民补助资金,惠及约33万人
受助边民每人每月可获130元
广西新闻网 -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贾经纬)7月21日,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了解到,今年,自治区财政为陆地边境0~3公里范围内约33万农村居民给予生活补助。目前,自治区已下达边民生活补助资金5.41亿元,该地区每人每月享受边民补助,补助标准达130元。
据了解,我区边民生活补助对象约33万人,涉及东兴、防城、靖西、那坡、大新、宁明、龙州、凭祥等8个县(市、区)31个乡镇192个行政村1394个自然屯。
据悉,陆地边境0~3公里范围内的行政村农村居民边民生活补助所需资金,列入自治区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安排。自治区安排边民生活补助资金由自治区财政厅会同民政厅,每年通过专项转移支付方式,下达有关市、县(市、区)。有关市、县(市、区)财政部门应及时足额拨付边民生活补助资金。
为了确保补助对象足额领到补助金,民政部门都是通过金融机构按月打入补助对象银行个人账号,个别金融服务不发达的偏远地区,按季度及时发放。民政部门人士介绍,每半年,县级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会对补助对象复核一次,并进行公示,边民生活补助实行动态管理,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其边民生活补助待遇。
符合条件的边民,可在每年的1月、4月、7月、10月提出申请补助。不在此规定月份内提出的申请,视同在下一次申请月份内提出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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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7.2015 1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