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出台意见 完善体制机制激发居民消费潜力
南宁新闻网讯(记者 李琴)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3月1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黄汝焜,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陈可猛,商务厅副厅长许瑾,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胡晶波,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黄震对该文件进行解读,并答记者问。
黄汝焜表示广西实行鼓励和引导居民消费的政策,从供需两端发力,积极培育重点领域消费细分市场全面营造良好消费环境,不断提升居民消费能力,引导形成合理消费预期,切实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广西此次出台的《实施意见》,从服务消费、实物消费、标准建设、信用体系、配套保障、宣传推介等六个方面提出了27 条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的具体政策举措,以壮大消费市场、推动广西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进一步放宽服务消费领域市场准入。围绕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家政、教育培训等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包容审慎有效监管,构建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服务,推进服务消费提质扩容。
二是完善促进实物消费结构升级的政策体系。围绕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促进汽车消费优化升级、发展壮大绿色消费、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推动传统商贸创新发展等方面,提出一系列促进传统消费、培育新兴消费的具体措施,推动实物消费提挡升级。
三是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产品和服务标准建设。围绕实施“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完善消费产品和服务标准、打造有影响力的广西品牌、建立健全消费后评价制度等方面,深入挖掘我区重点行业和特色品牌优势,鼓励企业强化商品质量监管,激发企业培育品牌的内生动力。
四是建立健全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围绕完善消费领域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信用信息公开、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进消费者维权机制改革、建设重要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等方面,构建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管相结合的消费治理机制,营造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
五是优化促进居民消费的配套保障。围绕落实促进居民消费的财税措施、提升金融服务质效、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等方面,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提升居民消费能力,培育消费增长点,不断激发潜在消费。
六是加强消费宣传推介和信息引导。围绕加强消费领域统计监测、大数据应用、做好消费宣传等方面,增强消费市场分析能力,引导形成合理消费预期,营造绿色消费的良好社会氛围。
编辑:赵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