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印发指导意见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05.01.2016  12:22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探索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必然要求。

  《意见》强调,要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以制度、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为动力,以新型城镇化为依托,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农村发展新格局,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为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重要支撑。到2020年,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总体水平明显提升,产业链条完整、功能多样、业态丰富、利益联结紧密、产城融合更加协调的新格局基本形成,农业竞争力明显提高,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农村活力显著增强。

  《意见》提出,要着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延伸农业产业链,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大力发展农业新型业态,引导产业集聚发展,发展多类型农村产业融合方式;要强化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基础作用,支持龙头企业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发挥供销合作社综合服务优势,积极发展行业协会和产业联盟,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培育多元化农村产业融合主体;要创新发展订单农业,鼓励发展股份合作,强化工商企业社会责任,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建立多形式利益联结机制;要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强化人才和科技支撑,改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支持贫困地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完善多渠道农村产业融合服务。

  《意见》要求,要加大财税、土地等政策支持力度,开展试点示范,落实地方责任,强化部门协作,健全农村产业融合推进机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分类指导,因地制宜探索融合发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