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生活报:慎用自制药酒、野蜂蜜等高风险食品

08.02.2018  18:24

   注意“舌尖上的安全”

  ■当代生活报记者  陈佳嘉

  本报讯  春节是家庭聚会、朋友聚餐的高峰期,也是食物中毒事故的高发期,为有效预防节日期间食源性疾病的发生,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春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警示信息,提醒广大群众注意饮食安全。

  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销售者应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购买时应注意查看食品外观是否正常,是否包装完整无损。不购买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的“三无”食品。

  合理饮食、平衡膳食。春节期间菜肴丰盛、气氛热烈,容易出现暴饮暴食、饮食不规律的情况,消化系统疾病易发、高发。消费者应当有意识地控制摄入食物总量,保持食物的多样性,饮酒一定要适量。

  网上购买食品应选择在有经营食品资质的网店购买,网店购买主页面应公示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外出就餐时应选择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安全量化公式牌脸谱为“笑脸”的餐饮单位就餐,尽量避免在流动摊点消费。

  在选择菜单品种时,应事先详细了解其具体配料、烹饪方法,做到知情选择。在家就餐时,食物要烧熟煮透。不加工食用野蘑菇、河豚鱼,慎用自制药酒、野蜂蜜等高风险食品。

  消费者外出就餐或购物后应主动索取并妥善保存发票等消费凭证,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出现疑似食物中毒症状时,除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外,请立即到附近医疗机构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