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24时起广西成品油价格因增值税税率调整相应下调
根据3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4月4日财政部印发《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自5月1日起降低部分行业和货物增值税税率,其中成品油增值税税率由17%降低至16%。据此,国内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每吨分别降低75元和65元,自2018年4月30日24时起执行。这次成品油价格调整后,我区国V标准89号汽油从6.69元/升调整到6.64元/升,每升下调0.05元,92号汽油从7.19元/升调整到7.13元/升,每升下调0.06元;95号汽油从7.77元/升调整到7.70元/升,每升下调0.07元;国V标准0号车用柴油从6.81元/升调整到6.76元/升,每升下调0.05元。
各成品油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和广泛宣传国家成品油价格政策,实行明码标价,在明显位置公布成品油价格。各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调整后成品油价格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正常市场秩序,消费者可通过12358价格监管平台举报价格违法行为。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2018年4月30日
广西市场成品油最高销售价格表
执行时间:2018年4月30日24时起
项目 | 最高批发价格 | 最高零售价格(元) | ||
品 种 | 规格 | (元/吨) | 吨 | 升 |
国V车用汽油 | 89# | 8615 | 8915 | 6.64 |
92# | 9150 | 9450 | 7.13 | |
95# | 9685 | 9985 | 7.70 | |
国V车用柴油 | 0# | 7585 | 7885 | 6.76 |
注:1、表中价格包含消费税、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2、国Ⅴ标准的普通柴油每升最高零售价格为6.76元。
责任编辑:杨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