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仲裁委员会挂牌成立金融仲裁院专业解决金融仲裁案件

11.01.2018  21:10

    2018年1月3日上午,南宁仲裁委员会金融仲裁院正式挂牌成立。市法制办副主任、南宁仲裁委员会委员蓝旭高参加挂牌仪式。 

  南宁仲裁委员会金融仲裁院是南宁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对金融类仲裁案件实行专门管理的部门。其主要工作任务是通过仲裁活动,解决平等主体的金融机构之间或金融机构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金融商事争议。 

  近年来,随着金融交易品种的日渐多样化,涉及存贷款、金融租赁、保险等的金融纠纷案件出现快速增长趋势。仲裁作为一种新型而便捷的纠纷解决方式,具有"自主性、快捷性、灵活性、专业性、保密性"等优势,能更高效、低成本地解决金融纠纷。鉴于金融纠纷所涉及的技术、事实和法律问题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同时为满足金融行业对于金融纠纷案件"快立案、快保全、快审理、快结案"的需求,南宁仲裁委员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成立金融仲裁院,专门应对金融仲裁案件的审理工作。 

  南宁仲裁委员会金融仲裁院的成立,是南宁仲裁委员会在金融行业强化仲裁法律服务的一项重要举措。为做好金融仲裁工作,南宁仲裁委员会在现行的《南宁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中已经设定有《金融仲裁特别规定》专章,在仲裁程序使用方面为金融仲裁案件的审理作了特别规定,此外,南宁仲裁委员会还选聘了一批金融行业的专业人士担任仲裁员,努力在机制、体制、人才储备等各方面创造条件做好金融仲裁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