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将全面建立完善临时救助制度
14.01.2015 19:31
本文来源: 民政厅
为加快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意见》(桂政发〔2014〕54号)精神,有效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15年1月5日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桂政发〔2014〕76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是我区全面建立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纲领性文件,明确了临时救助的对象范围、临时救助最高标准、临时救助的审批程序、临时救助的救助方式以及实施临时救助制度的职责分工。
今后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或者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都可以申请临时救助。(社会救助局)
本文来源: 民政厅
14.01.2015 1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