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开展“防汛抗旱宣传月”活动

07.05.2015  10:44

  日前,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下发通知,要求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组织开展好“防汛抗旱宣传月”活动。这是我区首次开展类似防汛抗旱宣传活动。

 

  活动安排在我区即将进入主汛期的5月份,主题为“普及防汛抗旱知识,增强公众防灾避险意识”,旨在增强社会公众防汛抗旱主体意识,积极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参与防汛抗旱工作。

 

  宣传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防汛抗旱知识,包括气象、水文知识及洪涝、干旱、台风、山洪、城市内涝灾害及其防御知识;二是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包括洪涝灾害、干旱灾害、防御台风、山洪灾害、水库(水电站)防洪抢险、城市防洪、在建工程安全度汛等应急预案;三是与防汛抗旱工作相关的成功案例,以及防汛抗旱工作一线和基层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

 

  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加强对防汛抗旱宣传工作的领导,各级防汛办负责统一部署本地区“防汛抗旱宣传月”活动的组织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相应的宣传工作。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短信、传单、标语、海报、板报、讲座、演练等多种形式开展“立体式”宣传活动。各县(市、区)乡(镇)宣传活动要与山洪灾害防治群测群防宣传工作要求结合起来,与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中开展的“十个一”活动结合起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