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做好防汛抗洪防台风工作

17.07.2017  11:39
  7月16日,从市防汛办获悉,广西气象台16日9时发布台风蓝色预警,受今年第4号台风“塔拉斯”(热带风暴级)影响,我市将有中到大雨,局部有暴雨到大暴雨。目前,我市防汛部门已经做好防汛抗洪防台风工作。

  根据水文实测数据,7月15日17时邕江南宁水文站水位降至69.4米设防水位以下,按照《南宁市城市防洪应急预案》和《南宁市洪涝灾害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经指挥部领导批准,决定从7月15日18时起解除城市防洪Ⅳ级应急响应和洪涝灾害Ⅳ级应急响应。

  同时,市防汛办接到自治区防汛办《转发国家防总办关于迅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洪防台风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全力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要认真总结前一阶段防汛抗洪抢险成功经验和存在的薄弱环节,对各类防汛风险隐患进行再排查再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