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
3月22日,从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2017年南宁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去年以来,我市扎实推进实施中央、自治区和南宁市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积极探索制度创新,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新成效,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在《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7)》对全国100个主要城市的综合评价中,南宁市名列第5位、西部城市第1位。
健全机制依法决策
绘就“法治新蓝图”
去年6月,南宁市印发了本市法治政府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南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7—2020年)》,明确了南宁市未来几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路线图”和“施工图”。出台《关于加强基层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率先在全区建立起一支740人的基层法制员队伍,进一步夯实基层法治建设基础。
在依法决策方面,我市加强政府智库建设,聘任政府参事6名、第二届专家咨询委员会知名专家55名,实现市县乡三级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组织专家和法律顾问为南宁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和提供法律参谋。严格实施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组织开展决策后评估工作,推进决策更加科学、民主、合法。
2017年,南宁市组织对“南宁市主体功能区规划”“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管理”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开展了决策后评估工作,为下一步修订和完善相关政策,推动重大决策有效实施提供重要参考。
为实现公共资产“摸得清、来去明、管得住、利用好”,我市在全国首创公共资产负债管理智能云平台,构建“不能腐”的制度机制。
规范权力运行
拉好“法治警戒线”
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去年,我市确定了36个“南宁市人民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深入基层一线听取立法意见成常态;建立了南宁政府法制网公开征求意见系统,将所有立法草案、文件草案、决策草案在网上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年内,共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南宁市中小学幼儿园用地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等4件地方性法规草案,出台《南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规章3件,修改出台《南宁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规章2件。
规范文件管理。颁布施行《南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全市各级各部门均建立并落实“三统一”制度,规范性文件实现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去年,我市对1978年以来市政府及办公厅(室)印发的3万余件政府公文档案进行梳理登记,将近5000件政策性文件纳入清理范围,决定对3706件文件宣布失效、确认310件继续有效,并决定对1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
严格文明执法。我市积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制度,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普遍建立并落实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告知、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等执法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得到全面落实,行政执法结果等各项应当公示的执法信息均在部门的门户网站上公开,行政执法更加阳光透明,不作为、乱作为、粗暴执法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依法履行职能
搭建便民“连心桥”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去年8月29日,市行政审批局实质运行,真正实现“一个部门、一枚公章管审批”。对涉及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容缺后补”缺项受理,使企业办理时限平均缩短10个工作日以上。南宁市民中心启用后,443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集中入驻中心,同步实现网上审批大厅办理,极大方便群众办事。全面整合不动产登记资源,使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量由原来的每天600多宗提速到1600多宗。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实现“39证合一”。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全市新的权责清单已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建立立审分离制度,依法及时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灵活运用调解、和解等方式解决争议。全市建成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59个,成立广西首个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仲裁解决民商事纠纷作用,2017年受理仲裁案件达953件。
今年,南宁市将进一步拓展与公众交流的平台,增强公众参与的便利性、实效性,通过区市主流媒体和民意调查机构,就群众高度关注的立法和重要规范性文件草案,开展更大范围内的征求意见工作;推行统一的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系统,“南宁市政府法制网 公开征求意见系统”计划于5月1日正式运行;建立公众参与的激励和反馈机制,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平台对公众意见采纳情况予以反馈,探索在公开征求意见平台实施积分制,建立公众参与的物质和精神激励机制,调动公众参与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