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社会救助工作获肯定

16.11.2014  12:04
  在11月14日召开的全区贯彻《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暨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我市民政局全力构建“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平台的做法获得肯定,并作为典型向全区作了经验介绍。副市长黄宁在南宁分会场参加会议。
  为了更好地解决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的问题,我市始终将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平台作为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重要环节。今年6月,我市选取上林县西燕镇和青秀区建政街道办事处作为“一门受理、协同办理”试点单位进行探索尝试,并于8月初正式在全市铺开,将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临时困难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等救助项目统一纳入社会救助受理处理范围。将“一门受理”窗口名称统一为“社会救助受理处”,明确专人负责受理或转办工作,试点先行、全面铺开,8月中旬首批设立、启用社会救助受理处123个,市民政局专门拨付经费25.83万元,印制社会救助宣传册172.2万份。截至9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基本建立起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平台——社会救助受理处。
  我市上月还出台《南宁市贯彻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为有效推进“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平台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