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会议还表示,为了让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今年我市将创新大气污染防治管控机制,深化重点污染源治理,全面落实2017年机动车排放标准升级国五等。
1—2月我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今年1—2月,在广西各地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PM10、PM2.5平均浓度普遍较去年增幅较大的背景下,南宁市PM10平均浓度较去年同期下降5.1%,是全区14个地级市中唯一一个PM10平均浓度同比下降的城市,同时PM2.5平均浓度仅比去年同期上升了3.9%,增幅也是全区最小的。
据南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统计,2017年2月南宁市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AQI优良率)为92.9%,较去年同期上升了13.6个百分点,其中空气质量为优8天,良18天,轻度污染2天。PM10、PM2.5月均浓度分别为66微克/立方米、47微克/立方米;分别下降24.1%和21.7%。
其实,通过一系列有力的措施,近年来,南宁市空气质量不断改善。2013—2016年,南宁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AQI指数)一年一个台阶,分别为75%、80%、88.8%、95.1%;PM10、PM2.5年均浓度逐年下降。2016年有6个月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100%,有4个月进入全国74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十佳,并创下2013年南宁市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以来最高水平。
不断挖掘行业减排治污潜力
如何继续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结合研讨会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意见和建议,今年我市将继续深化和巩固我市近年来大气污染防控成果,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挖掘各相关行业减排治污潜力,实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让“南宁蓝”永驻。
一方面,加强行业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创新大气污染防治管控机制,着力推进行业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建筑工地、道路(消纳场)、采石场、堆场及园林绿化工程控尘标准,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另一方面,深化重点污染源治理,特别在工业排放方面,基本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小锅炉,逐步推进工业集中区企业实现“煤改气”和集中供热工程,同时充分发挥在线监控的作用,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排污企业达标排放。
在机动车尾气方面,将建立机动车检验公安、环保、质监联合监管机制,强化机动车环保检测监察执法,完成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年度任务,落实2017年机动车排放标准升级国五,实现油品升级减少污染物排放。
在餐饮油烟和农业污染源方面,继续开展对餐饮行业油烟整治,督促业主安装油烟治理装置,加强农村秸秆禁烧工作。
持续开展扬尘污染治理
去年,我市整合、齐聚各部门之力,全力推进“3个100天”扬尘污染治理,这是2016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有力举措之一。今年,我市将建立PM10防控长效管理机制,继续开展建设工地扬尘、道路扬尘、消纳场扬尘、堆场扬尘和园林绿化用地扬尘等五大污染源治理,源头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我市还将在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和应急预警机制方面下功夫。特别是将南宁市大气污染防控工作向县城延伸,促进各县大气污染防控工作上台阶、不掉队。同时,探索与周边各地市建立跨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和重污染天气联动应急预警机制,减少区域污染物传输,共同促进空气质量改善。
此外,我市将进一步完善大气治理绩效考评机制和问责机制。将各县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工作,定期在市属主要媒体对城区、开发区的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PM10浓度进行排名通报,根据结果进行奖惩。同时,强化问责,发挥统筹协调、督查作用。定期、不定期组织巡查小组,对各城区、开发区、有关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开展工作不力的单位(部门)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提请市“两重两问”办约谈,对情节严重且屡教不改的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