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岁女儿患脑瘤或将不治 父母为女签下器官捐献书

01.10.2015  12:44

  赵琼签下人体器官捐献志愿书,打算和女儿一样,过世后捐出全部器官。记者 贾经纬摄

  “万一女儿不行了,我们愿意将她的全部器官捐出去。”9月30日,在解放军三〇三医院第二住院部,赵琼和丈夫甘秀峰红着眼签下了人体器官捐献志愿书。据了解,夫妇俩的8岁女儿甘锦兰数月前患上髓母性脑瘤,虽然经过多番积极治疗,但活下去的希望微小。

  赵琼和丈夫在合浦县开店做点小生意。今年6月,他们发现小女儿甘锦兰要歪着头才能看东西,上下楼梯也需要扶着扶手。起初,他们以为女儿是眼睛或是脖子出现什么问题,后来前往多个医院检查后,才知道是脑瘤。合浦当地医院医生建议他们放弃治疗,他们不甘心,抱有一线是“良性脑瘤”的希望来到首府求医问诊。

  9月9日,甘锦兰入住解放军三〇三医院,医生检查后告诉赵琼夫妇,髓母性脑瘤分四级,甘锦兰目前是最恶性的第四级。眼下只有两个选择,要么放弃治疗,要么做手术,但手术后,也可能是高烧不退,不久后离开人世。为人父母,为了一丝希望,赵琼夫妇甘愿尽百分努力,坚持让女儿在9月10日做了手术。

  奇迹还没出现,这些天甘锦兰都在重症监护室。医生说,从医学法理上讲,最好的状况是坚持几个月后离开人世。

  赵琼夫妇常常以泪洗面,珍惜和小女儿共处的每一分钟。2001年始,赵琼开始参与无偿献血,至今已献血20多次。在参与这些公益活动中,赵琼接触了遗体器官捐献事业。她想,如果把女儿的器官捐出去,能够减轻其他家庭的痛苦,自己也还留个念想。

  据了解,甘秀峰夫妇共育有3个子女,小女儿甘锦兰最爱爸爸,从小到大都是爸爸帮换尿布、梳头发。甘秀峰哽咽着说,刚开始,他也无法接受妻子的决定,但转念想了一段时间后,也愿意将女儿的器官捐出去,“这样,心里也会觉得女儿的一些机体都还活在世上”。

  “如果女儿能够挺过难关,我愿意折寿。”赵琼说,她决定将女儿的器官全部捐出,自己也要和女儿一道,在自己过世后愿意将器官全都捐出。9月30日,在南宁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见证下,赵琼、甘秀峰为女儿填写了人体器官捐献志愿书,赵琼自己也填写了一份捐献志愿书,家属甘秀峰签字同意。(记者贾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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