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定的"安置房"如今成商品房 价格涨高购房者不满

19.01.2015  12:32

  图为购房者签订的购房预约协议书。

说好的“安置房” 如今成了商品房

●2012年底,众多购房者向南宁市一楼盘预约“单位拆迁安置房”,并交纳部分房款

●去年10月,原定的“安置房”成了商品房,价格也高了不少,引发一些购房者不满

●目前,签订预约协议的一名经办人称,开发商已拿出3个方案进行处理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记者 程浩楠 文/图

1月14日,在南宁市北湖北路,一些购房者还在为他们的购房问题发愁:2012年底,他们与南宁宏瑞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宏瑞达公司)签订该公司开发的昌泰尊府1号楼购房预约协议,购买“单位拆迁安置房”,并交了总房价30%的“预约金”;去年10月份,他们才被告知,原定的“单位拆迁安置房”要以商品房出售,购房者须按商品房价格购买,否则“退款不计息”。目前,不少购房者退了款,但还有部分购房者坚持要求开发商履行此前签订的协议

购房者:

预约安置房后生变化

1月13日下午,几名购房者向南国早报记者介绍称,他们在签订协议的当天,就根据开发商的要求,向对方交付了所选的房号总房款的30%,“每名购房者都交了10多万元。”在协议中,南国早报记者看到,双方约定价格为预收价格,暂按5000元/平方米计算,“最终价格以政府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备案并报市政府批准的价格为准,多退少补”。

购房者称,开发商答应在交付首付款后3个月,可办理《认购通知书》,并正式签订《购房合同》。此后两年,购房者一直催促开发商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但均未能如愿。

去年10月,开发商通知他们到昌泰尊府售楼部,称“经政府部门审批,签订协议的购房者不符合购房政策,不能购买昌泰尊府1号楼的‘项目单位拆迁安置房’”。

去年12月18日,购房者又接到开发商通知称,“单位拆迁安置房”将改为商品房出售,价格为7400元/平方米。上述购房者称,开发商希望他们继续购买,但“可以给我们打九折,否则就退钱”。

开发商:

已拿出3套方案处理

对此,多名购房者承认,他们确实不符合购买安置房条件,而开发商此前明知这些情况,却答应帮申请,“现在又说我们不符合条件,这不是忽悠吗?我们交的钱不是给开发商做周转资金吗?

1月14日上午,记者来到昌泰尊府项目售楼部,一名经办人称,因1号楼办不了相关手续,故不能按照拆迁安置房价格销售。

该经办人称,目前,该公司拿出了3套方案处理:一、购房者可选购另外一栋的拆迁安置房,价格按原协议书约定处理;二、继续选购1号楼房屋,但需按照商品房价格购买;三、不接受前两个处理办法的,“按照约定退款,预约金不计利息”。

当天下午,开发商相关人员称,他们按照三套方案与购房者进行沟通,多数购房者已选择退款或选购其他房源,但只有少数购房者坚持之前的协议。

部门:

没有处理该项目申请

1月15日,就昌泰尊府楼盘1号楼安置房问题,记者向南宁市房产局咨询,对方答复称,此事由城区住建局负责。

1月15日下午,记者持多名购房者材料向西乡塘区住建局了解情况。该局一名工作人员称,2012年时,西乡塘区安置办还没成立,并没有处理昌泰尊府项目安置房的申请。这名工作人员称,此事主要由开发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操作,现在购买者没能购买安置房,应该找开发商协商处理。

1月16日,记者又致电南宁市政府及西乡塘区政府相关部门,均未能了解到昌泰尊府1号楼“单位拆迁安置房”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