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在全区范围内联合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

07.05.2018  18:50

  为切实做好广西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根据民政部、公安部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部署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联合印发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决定自2018年4月1至12月31日在全区范围联合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行动协调机制、主要工作措施、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

  在专项行动期间,民政、公安两部门将联合对非法社会组织进行打击,重点打对利用“一带一路”、民融合”、精准扶贫”等国家战略名义骗钱敛财,冠以“中国”、“中华”、“国际”等字样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予以打击整治。通过专项行动,将依法集中取缔一批非法社会组织,查处一批利用非法社会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案件,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组织发展环境。

  自治区民政厅举报电话:0771-2441744;举报邮箱 [email protected]

  自治区公安厅举报电话:0771-2892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