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检察院以“互联网+检务”为引领 打造“四位一体”检察新媒体宣传新格局
广西检察网11月1日讯(通讯员 罗兆丹)近年来,为了深化检务公开,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不断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顺应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格局和公众参与方式的深刻变化,钦州市检察院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借新媒体发展之势,与传统媒体相结合,利用“两微一端一门户”新媒体网阵多形式开展检察新闻宣传工作,努力打造“四位一体”检察新媒体宣传工作格局,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建立健全检察新媒体宣传阵地体系,打造“四位一体”检察新媒体宣传工作格局
早在2011年11月,该院即率先开通了检察官方微博,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迈出了新媒体宣传阵地建设“第一步”;全市四个基层院于2012年12月全部开通了官方微博,并积极做好检察信息发布工作。截至目前,全市两级检察院官方微博累计发布各类检务消息10000余条,拥有粉丝数达12000余人。该院还积极适应“互联网+”形势对检察宣传工作的新要求,紧贴“互联网+”发展的新特点新趋势,及时改造升级检察门户网站、开通检察微信公众号、入驻新闻客户端,强力打造“两微一端一门户”新媒体网阵。截至目前,全市两级院5个官方微信公众号共发布各类检务信息和检察宣传文章1800余篇,订阅粉丝数达4500余人。2015年6月,该院率先入驻影响力较大的“今日头条”客户端,并带动四个基层检察院先后入驻。截至目前,累计发布信息160余篇,传播力和影响力稳步提升。该院还进一步规范新媒体运营管理,推动形成“四位一体”检察新媒体宣传工作格局。今年以来,钦州市检察院先后多次召开全市检察新媒体工作推进会、交流会,并于2015年6月,在全区检察机关率先成立首个新媒体工作室,内设编辑部和编委会,负责统筹全市检察机关新媒体阵地建设与管理工作。9月,又专门制定出台了《钦州市人民检察院“两微一端”管理暂行办法》,以制度规范运营,推动形成了“上下一体、横向协作、内部整合、总体统筹”的检察新媒体宣传工作格局,钦州市两级院新媒体阵地已成为社会、群众随时随地了解检察工作、查询检务公开信息的新渠道。
把握新媒体传播规律,提升检察新媒体宣传的感染力和生命力
钦州市检察院以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为切入点,结合办案和检察工作实际,撰写有针对性的新媒体宣传稿件,发布群众关注的检务信息,以数据、信息可视化表现形式制作了一批生动有趣的内容板块通过新媒体平台推送,以网民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检察好声音,传递法治正能量,检察宣传取得了良好效果。如今年1月,市检察院通过微博直播的﹟阳光下的干部选拔﹟微博话题,阅读数70.7万,讨论数325人次;通过新媒体发布改编拍摄的“钦检版小苹果”检察宣传MV,微博话题阅读数15.1万,讨论数132人次,单条微信阅读人数达5525人。检察新媒体宣传在扩大检察工作影响力、提升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的同时,也带动了全市检察新媒体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提升。在人民网舆情检测室发布的全国政法检察系统双微排行榜前20强中,全市两级院先后36次入围。其中“钦州检察”2次入围检察系统双微排行榜(全国级)前20强,14次入围检察系统双微排行榜(地市级)前20强,最高排第4位;钦北区检察院“双微”号2次入围检察系统双微排行榜(全国级)前20强,18次入围检察系统双微排行榜(基层级)20强,最高位列第2名。浦北县检察院“浦检在线”先后荣获检察日报全国检察机关微信影响力排行榜前10强和政新榜全国司法机关微信影响力榜单第2名。在自治区检察院发布的广西检察机关微信周榜(20强)中,全市两级检察院5个微信公众号均入围,其中“钦州检察”18次入围前10强,更有3次进入前三甲。灵山县检察院新闻客户端编发的检察宣传文章阅读量达110745人次,获得检察系统头条号阅读量TOP20(8月17日—8月23日)第2名。
加强新媒体服务功能建设,推动深化检务公开
该院把新媒体作为深化检务公开、服务群众的重要平台抓紧抓实,充分利用检察新媒体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要求除涉及国家和商业秘密、当事人隐私及未成年人案件外,所有执法办案信息均依法、全面、及时、规范公开,并在案件信息公开网、官方微博、官方微信、“今日头条”新闻客户端上同步公开发布。截至目前,全市两级院通过检察新媒体共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60余条。该院还推进新媒体司法便民功能建设,注重加强对检察新媒体便民利民服务功能的开发应用,积极探索通过检察新媒体开展律师预约接待、行贿档案查询、举报、控告、申诉等便民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管理,在不断扩大检察司法透明度的同时,展现检察机关开放、务实、亲民的良好风貌。该院还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检察人员运用新媒体开展检务公开素能培养,按照“谁办理谁审查,谁把关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拟公开法律文书的审核,提高新媒体检务公开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促进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规范开展。
(作者单位:钦州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