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北区检察院开展“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自查自纠专项整治活动

16.12.2014  12:30

  广西检察网12月16日讯(通讯员蔡新根)12月12日,港北区检察院召开全体干警大会,由检察长陆石秋传达自治区检察院关于开展“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自查自纠活动会议精神,对本院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提出具体要求。

  港北区院自查自纠活动以查纠“执法不严、司法不公”为主题,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损害执法司法公信力的突出问题为抓手,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价值追求,坚持问题导向,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有序有效推进自查自纠活动,努力实现执法司法理念进一步转变、执法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的目标,为推动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为港北辖区“三年目标行动计划”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活动为期3个月,分学习动员、对照检查、整改提高、总结验收四个阶段,内容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执法司法“四个决不允许”要求,围绕中央第一巡视组和高检院巡视组反馈意见,自查自纠理想滑坡、道德缺失;徇私枉法、以案谋财;违规违法办案、粗暴执法;玩忽职守、压案不办;以权压法、违法干预办案等5个方面的问题。

  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该院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机构,并明确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两侦、侦监、公诉等业务部门自查自纠重点,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落实整改方案,明确整改重点和责任,强化措施,制定整改时间表,逐项整改,整改措施和整改进展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主动听取群众的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作者单位:港北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