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往开来,立检为公、执法为民——记柳江区人民检察院设立

17.01.2017  14:04

   

  广西检察网1月17日讯(通讯员韦海周)2017年1月6日,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检察院举行揭牌仪式,正式设立柳江区人民检察院。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桂华,区委书记区军雄、区长玉秋静等领导同志出席揭牌仪式。 

  揭牌仪式是柳江检察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盛事。撤县设区,是检察工作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需要,标志着柳江区检察事业发展开启了新的征程。李桂华检察长代表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对柳江区人民检察院的设立表示热烈的祝贺,并提出三点希望:一是坚持主动作为,切实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二是勇担使命,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三是着力强化过硬队伍建设,树立人民检察的新形象。最后,恳切希望柳江区人民检察院全体检察干警,积极适应撤县设区后的检察工作,立足新起点、把握新形势、着眼新发展,切实增强责任感与使命感,以全新的精神状态进一步融入全市的经济建设发展,努力开创柳江检察工作新局面! 

  多年来,柳江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题,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均取得了长足发展,有效维护了当地的社会稳定,有力保障了县域经济社会的健康持续发展,获得县委、县政府的充分肯定。 

  柳江县人民检察院始建于1954年8月,原称柳江县人民检察署,1955年2月改称检察院。1967年,全国检察机关瘫痪。1978年7月,柳江县人民检察院开始恢复重建。1978年11月1日开始正式办公,干警26人。1981年,正式成立检察委员会、刑事检察科、法纪检察科、经济检察科、监所检察科,内设机构为“四科一会一室”。1983年12月,柳江县从柳州地区划归柳州市管辖,柳江县人民检察院随之隶属于柳州市人民检察院管辖。2017年1月6日,撤销柳江县人民检察院,设立柳江区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17个,在职在编干警57人。地处柳州市柳江区柳江大道6号。 

  (作者单位:柳江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