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下发行政执法公示范本 指导行政执法公示工作

29.07.2016  17:33

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做好我市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工作,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发〔2015〕3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6〕51号)、《柳州市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方案》(柳依法行政办发〔2016〕9号)等文件精神,我办结合我市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积极部署推进全市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工作,通过选取具有典型和示范意义的柳州市规划局行政执法内容,制定了行政执法公示范本。

该范本于7月27日下发,要求我市各行政执法单位参照范本,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将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结果等执法信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方式,在8月底前主动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公开,切实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接受社会监督,促进行政执法公开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