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规范化建设事关社会公平正义

17.04.2017  11:17

执法规范化建设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和永恒主题,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工作。”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南宁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唐斌要求全市公安机关不断深化公安改革创新,全面推动首府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为此,南宁市公安局迅速拉开了新一轮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序幕,大胆创新,勇于实践,取得了丰硕成果——2016年,南宁市群众安全感达到89.58%,全区排名比2015年提升1位,比2014年提升了3位;近年来,涌现出一批“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以法治思维武装执法队伍

公安执法千头万绪、内容繁杂。公安机关能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仅关乎社会稳定大局,而且关系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南宁市公安局化压力为动力,凝心聚力,集思广益,实打实、硬碰硬地提出了破解之道、治本之策。

新理念——南宁市公安局在新一轮执法规范化建设三年规划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建设法治公安实施方案》,明确了七大类28项工作任务,为全局执法规范化建设理清了思路,明确了目标。

细规矩——梳理了18个部门、警种的岗位业务标准和岗位技能标准,编写了近百万字的《南宁市公安局执法规范化建设资料汇编》《南宁市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手册》《安保公安执法手册》等制度汇编,制定了《多发性行政案件裁量标准工作规定》等30多项执法制度,从源头上规范了办案过程管理,减少和杜绝执法随意性,实现“岗位标准规范化,行为标准统一化”目标要求。

全监督——借助“智慧警务”平台,实现民警执法行为可追溯、可查询、可监督,不断拓展监督范围,以监督促规范。

南宁市公安局全体民警在执法中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群众对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期待和要求落实到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始终站在人民的立场,体现人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的利益。

兴宁分局禁毒大队、兴宁派出所、南环派出所等一批“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涌现出来,为全市公安机关特别是一线执法单位树立起看得见、学得会的执法“标杆”,打造出首府公安有影响的执法样板和品牌。

一花独放不是春,春色满园才是春。

南宁市公安局制定《优劣案件评选及奖惩办法》,每年定期选编一批指导性案例,以基层执法实践中鲜活的案例为素材,通过典型个案研究,以说理、解释等方法以案释法,明确案件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的规则,指导同类或类似案件的办理;每年评选全局十优十劣案件,将好的实践经验和常见的执法问题进行梳理总结,为广大民警学习法律知识、借鉴办案经验提供了更为直观、便捷的学习和交流平台,同时对指导同类案件的办理以及防范执法风险发挥重要作用。

用法治思维武装执法队伍,成为南宁市公安局新一轮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一大利器。

以信息化促队伍执法规范

法相伴,善治来。

在如火如荼的新一轮执法规范化建设热潮中,民警亲身体验着一场全方位的执法变革;而信息化在规范执法各项工作中全面渗透,给日常工作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和深刻的影响——

执法记录仪全面推广使用,真实、客观记录现场执法活动;监控全覆盖,对所有执法行为和案件事实记录留痕,引导和倒逼民警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案情信息和主要证据材料网上记载,案件审核审批网上进行,案件卷宗和执法档案网上生成,案件质量网上考评,执法情况网上统计,有效提升执法办案效率和效果;“智慧警务”系统监督,全力推动执法监督进入“快车道”,有效遏制全局不如实、不及时受立案,同时大大节省人力、物力;充分运用“互联网+”模式,打造“南宁市公安局网上服务平台”“网上警务室”,完善执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办事指南,群众足不出户即可便捷高效地办理户籍、出入境、交通管理、治安管理等公安窗口业务。

起初,被‘监视’是不适应,但慢慢发现,被‘监视’的好处远远大于这种不适应。”青秀分局南环派出所副所长黄家毅讲述了他的一次亲身经历:“2016年有一次深夜出警,在中山路遇到一个醉酒者摔倒在路边,就将他‘捡’了回来。谁知道他清醒后说民警打过他,还要投诉民警。要是在以前,那可就说不清了。现在每个民警都带着执法记录仪,把视频一放,这人不好意思了,他一边感谢民警,一边连声说对不起。

以信息化促队伍执法规范,令南宁市公安局收获了一枝多果:以执法办案监控、行政管理监控、案管业务监督、涉案财物管理监督、执法考评、执法档案、复议诉讼国家赔偿、办案区智能监控、智能笔录系统9大功能模块的南宁公安执法监督管理系统,正推动执法监督向智能化、全方位、全过程纵深发展。另一方面,南宁市公安局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这一主线,借助信息化手段,不断延伸监督触角、拓宽监督维度,实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督覆盖,真正实现看住人、盯住事。

执法办案监控模块,自动对警综平台的执法数据进行全面监控,智能抓取可疑执法问题,并预警推送至办案单位,由办案单位进行核查整改。“抓取和整改执法问题隐患是为了防患于未然,防止‘小毛病’引发‘大问题’,避免‘旧习惯’形成‘大过错’,最终提高规范执法质量。”南宁公安局法制支队副支队长梁翠言介绍,2016年1月,抓取执法问题隐患4853个;2017年2月,抓取执法问题隐患减少到148个。

2016年1月至12月,南宁市超时未受立案的问题与案件总数比例仅为0.45%,远远低于全区平均水平,如实、及时受立案质量排名全区第一。

2016年,涉及南宁市公安局的行政诉讼案件27起,全部得到法院的维持。

以自查自纠促进规范执法

一边是形形色色的社会矛盾,不能“不作为”;一边是越来越多的镜头,担心“不当作为”。怎么办?

南宁市公安局以执法程序为核心,形成事前、事中、事后,完整的执法监督链,从源头防控,到过程监督,再到责任追究,设立了执法监督的高压线和警戒线。

2014年10月,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接到市民投诉,有民警在执法中有语言不文明、执法不规范的情况。支队调查发现,民警在纠正市民驾驶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时,开具文书的顺序不对,和群众交谈时还使用了不文明语言。根据相关规定,支队对该民警实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与此同时,交警支队将执法记录仪拍摄下的民警执法全过程制作成课件,开展专题讲座。讲座中,支队法制大队民警对该民警的每个执法环节逐一分析点评,指出每个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和正确的做法,指导民警们结合实际检查自身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案件的办理、事情的处理,使当事人既感受到法律的权威、尊严,又感受到公安机关的关心、温暖,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南宁市交警支队法制大队大队长江山说。

2016年,南宁市公安局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将值班备勤、工作任务、内务管理、公车管理、枪支管理、辅警管理、8小时之外等各方面纳入日常监督,并对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民警违规行为或线索进行流转处置,实现了对南宁公安全警的动态掌控,将分散在各部门的信访、举报、投诉信息,整合整合汇聚起来,形成统一规范的线索信息,一旦发现办理超期、不及时反馈等问题,交由纪委、督察部门进行督办、问责。

2016年4月,法制支队通过监督系统在核查中发现,派出所民警李某在办理一起伤害案件中,在事发一个月后才对当事人进行调查询问。根据内部监督管理细则规定,南宁市公安局给予该民警扣1分警示。

南宁市公安局还建立了单位和个人执法档案,将执法质量考核延伸到具体经办民警,同时加强考核结果在单位评优和个人晋升等方面的运用,使民警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自觉规范执法行为。

2016年3月,南宁市公安局启用“警务评议系统”,该系统会向到公安机关办理业务的群众自动发出征求意见短信,询问他们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南宁市公安局要求各责任单位对回复“不满意”的群众电话回访,仔细询问原因。对民警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及时整改并按照规定追责。不属于民警工作问题的,对群众的不理解进行解答说明,对误会进行解释消除。

唯进步,不止步。

南宁市公安局坚持执法为民,在新一轮规范化建设中开启的执法时代,必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