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罚执行监督|"在监狱上班"的检察官都在忙啥
【原标题:“在监狱上班”的检察官都在忙啥--正义网记者走进四川省自贡监狱揭秘驻监狱检察室工作】
驻监狱检察官接待服刑人员家属
手脚都被戒具束缚,身体僵躺着不动,头偏向内墙,面无表情,眼神里却露出不耐烦。在四川省自贡监狱寂静的禁闭室,这名年轻的服刑人员看似很难对话。
驻监狱检察室主任刘蘋却习以为常。他手一背,弯下腰凑上前,操着方言和他聊起来:“怎么又打架了呢?还是得控制下自己的情绪嘛。”几分钟后,年轻人终于把脸转过来,神情也不再紧绷。
“这里有2900多名服刑人员,每个人的情况检察官都要熟悉。”刘蘋说。自贡监狱是重刑犯监狱,关押罪犯多为十五年以上刑期。要做好这个重刑犯监狱的检察工作,并非易事。但自贡市检察院派驻自贡监狱检察室仅凭4名检察官,成功摘得“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示范检察室”“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等荣誉称号。近日,本报记者跟随“在监狱上班”的检察官工作一天,探知荣誉背后的故事。
监狱安全无小事,高墙内也需要正义的阳光。刑罚执行是否公平公正,监管秩序是否稳定,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障,这正是驻狱检察室担负的职责。对服刑人员来说,驻狱检察官是“保姆”兼“保镖”一样的存在。
早九点,刘蘋带着两名检察室干警李毅、赵勇开始当天的巡查。“我们叫‘刷脸卡’。要想记住近3000名服刑人员的情况,获取案件线索,必须勤巡查,建立信任感。”
“虽然犯了罪,但服刑人员也有做人的基本权利,而驻狱检察室是维护高墙内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刘蘋说,自贡监狱有8个监区,每天都要巡查一遍;每个监区都有一个“检察官信箱”,有时一天能收到几十封信;每个服刑人员都有权利约见检察官。“伙食不好”“被人欺负”“劳动太累”“想举报”……通过畅通的渠道,服刑人员的诉求纷纷汇集到检察官手里。
赵勇手里正拿着一份举报材料,准备去找服刑人员确认。“他想要提供案件线索,却不会写,教也没学会。只能他口述,我整理,等他确认后,我再把线索移交相应检察院。”赵勇说,每一个投诉、举报,检察官都要过问回复,这是硬要求。
李毅说,前几年还发生过一件很戏剧性的案件。自贡监狱宜宾籍服刑人员陈某,指认了宜宾系列高速路收费站抢劫案犯罪嫌疑人。警方承诺高额悬赏,但此后就没了消息。直到2010年5月,监狱组织观看某法治节目时,发现节目正播出该起抢劫案,还实名指出破案线索来自“自贡监狱服刑人员陈某”。
“这事关陈某的人身安全和切身利益,我们立刻约见他核实了情况,然后和监狱方一道,督促宜宾警方兑现举报奖励、出具立功证明材料。”李毅说,陈某成功获得了减刑。为了保障他的安全,检察室还联合监狱请示上级单位,将陈某及时转入另一监狱。
甘当“啄木鸟”排除监管隐患
跟随驻狱检察官,记者走进了正值休息日的三监区。这里并不幽暗阴森,反而热闹有序。服刑人员都在忙自己的兴趣活动,打篮球、敲架子鼓、弹电子琴、下象棋,文体活动丰富。食堂里,新一批的超市货品正在分发。
热闹背后,离不开稳定安全的监管秩序做后盾。驻狱检察室在其中,恰好像一只“啄木鸟”,发现监管活动中的不当行为和安全隐患,监督促进监管规范文明。收押时材料是否齐全,食堂配餐中心是否安全卫生,禁闭人员手续是否齐全、有无超期或虐待现象,劳动时是否超时,车间有无安全隐患……看、听、查、析,巡查中检察官一分钟都不得闲。除去实地巡查,检察室在办公区还有独立的视频监控室,1000个摄像头全方位记录监管行为和服刑人员动态,检察官可实时查看监督。
通过巡查,检察官发现一些细致的问题:劳动工具管理不到位,药品管理松懈,超时劳动,收押材料缺少等等。对这些监管不规范行为,单个问题检察室会发纠正违法通知书通知整改,对存在一方面隐患的则会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限时整改并反馈。
“检察室不仅监督监狱规范执法,而且对破坏监管秩序的行为严肃依法查办。”刘蘋说,今年7月,监区发生一起服刑人员不满正常执法打伤狱警的事件。由于自贡监狱没有发生过类似情况,狱警伤势也很轻微,监狱方有些犹豫如何处理。
“监狱通报后,我们给予明确回复,无论狱警伤势轻重,该服刑人员已经涉嫌破坏监管秩序犯罪,绝不能只教育批评。”于是,检察室及时要求监狱对该服刑人员立案侦查,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现在该服刑人员已被法院判刑。
加强办案维护高墙内公平正义
“早点出去”,这是服刑人员最大的盼望。在自贡监狱,每年都有1000多个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案件,每个案件材料驻狱检察官都要仔细审查,每批案件都要在法定日期内提出检察意见。这些耗去他们更多精力,甚至需要长期加班。
“公正地执行刑罚才是对服刑人员的最大维权。”刘蘋说,办案是最有效的监督,加强对减假暂案件的监督,惩治和预防高墙内的腐败,才能更有力地促进监狱内的公平正义。
“以前,减刑案大多书面审理,监狱提请减刑材料就是算分,分够就可以减刑。现在,‘三类罪犯’‘重大立功’等减刑、假释案件都要开展调查和开庭审理,程序变得更复杂、更公平。我们在审查时,既要审查之前的犯罪情况,还要看之后的财产刑执行情况,减刑监督更有力。”李毅说。
2014年4月,驻狱检察室在审查李某减刑案时发现,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无期徒刑的李某入狱服刑10年来,一直没有对被害人进行附带民事赔偿,反而在服刑期间经常收到家属邮寄的生活费,而且在狱内消费能力较高。“有能力却不履行赔偿,这不应认为确有悔改表现。”检察室审查后向法院提出建议不予减刑的检察意见。
其后,检察官对李某回复了减刑检察意见,同时对李某进行谈话教育,督促其积极赔偿。最终,李某和家人与被害人家属达成了协议,一次性支付了4万元赔偿款,减刑也得以依法顺利实现。
监狱是个小社会,服刑人员和狱警长期接触,容易滋生腐败。“我们要把各项监督工作做实了,让腐败没有空间,才能阻止有权人、有钱人利用钱权‘违法回家’。”刘蘋说。自贡监狱已连续保持13年监管安全,没有发现一起民警违纪违法案件。
采访结束时,记者恰好碰到刚参加完狱警运动会归来的自贡监狱监狱长宋建军。他说:“检察官是我们的良师益友。有他们在,我们很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