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密集执行阶梯水价 有地方上涨逾70%
新华网北京4月21日电(“新华视点”记者杨毅沉、关桂峰、郭强)国务院日前发布了被称为“水十条”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其中明确提出加快水价改革。县级及以上城市应于2015年底前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具备条件的建制镇也要积极推进。
“新华视点”记者了解到,今年4月到5月期间,乌鲁木齐、济南、张家口、衡水、廊坊、信阳等北方水资源并不丰富的城市,均开始密集执行阶梯水价调整,水价上涨成为普遍现象,有的地方综合平均水价上涨超过70%。
随着“水十条”的落地,水价改革将走向何方?
焦点一:水价改革是否意味将普遍涨价?
近年来,北京、上海、杭州、南昌等不少城市已执行阶梯水价政策。记者调查发现,大部分城市执行阶梯水价后,综合平均水价出现上涨。同时,保障居民基本用水的第一阶梯水价,也高出原来的标准。
北京于2014年执行阶梯水价,由每立方米4元调整为一、二、三阶梯分别为4.95元、7元、9元;杭州由每立方米1.85元调整为2.9元、3.85元、6.7元;南昌由每立方米1.18元调整为1.58元、2.37元、4.74元;今年4月乌鲁木齐执行阶梯水价后,综合平均水价将达每立方米2.34元,涨幅72.06%。
记者发现,只有少数城市执行阶梯水价后第一阶梯价格没有上涨。其中,河北承德市一阶梯水价维持此前的每立方米2.75元,但三阶梯水价达到8.25元。
第一阶梯水价较原来价格上涨,意味着所有居民用水成本都上升了。这对百姓生活有多大影响?有专家表示,水费支出在国内城市居民生活支出中约占1%,涨价后,虽然绝对支出有所增加,但占比不会明显提升。而且,据记者统计,大部分城市的阶梯水价政策中一阶段用水量都能覆盖80%以上的居民。
尽管价格普涨,但一些城市表示涨价后的价格依然低于成本价。去年北京调价时,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公布北京总的用水成本为每立方米6.38元,调价后一阶梯每立方米4.95元的价格仍无法覆盖成本。
与此同时,水价组成部分的水资源费,不少城市目前收取的标准都低于201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如果一些北方城市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征收水资源费,每立方米水价还会提高至少两元。”一位水资源专家说,“国家要求北京、天津对地下水水资源费的平均征收标准是每立方米4元,但北京目前的征收标准是1.57元。”
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认为,由于近年来我国供水成本、污水处理需求、污泥处置成本都在增加,再加上我国资源型产品价格改革和国有供排水企业改革的要求,使得国内水价上涨。随着水资源紧缺程度加剧,水务产品或服务价格还有上涨的趋势。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委员李素芳此前表示,水价改革符合资源性价格产品的价格改革要求,未来将加快反映市场供求、资源需求程度、生态环境成本的价格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