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召开2017年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

24.02.2017  20:02

  2月2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南宁召开2017年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和自治区领导同志近期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总结2016年食品安全工作,研究部署2017年全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食安委主任蓝天立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自治区副主席、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黄日波主持会议,自治区副主席、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张秀隆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2016年,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有关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要求,推进法规标准制度建设、加大监管力度、不断提升风险管理水平和保障能力,着力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社会共治格局逐步形成,巩固和发展了食品安全总体形势稳定向好发展的势头,取得了显著成绩。

自治区常务副主席、食安委主任蓝天立作讲话

 

自治区副主席、食安委副主任黄日波主持会议

 

自治区副主席、食安委副主任张秀隆出席会议

 

自治区食品安全办主任、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韦波总结全区2016年食品安全工作及提出2017年工作计划

 

  会议要求,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把握食品安全监管规律,不断提高科学监管水平。一要坚持源头严防,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净化产地环境,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实施农业标准化战略及产品品牌战略。二要坚持过程严管,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过程控制。严格监管执法,严惩违法犯罪,正确处理过程严管与食品产业发展的关系。三要坚持风险严控,守住食品安全底线。抓好风险隐患大排查,建立风险隐患排查的常态机制,落实网格化管理的责任。抓好抽检监测,完善风险评估交流工作体系,建立突出问题整治措施责任清单制度,开展突出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做好风险防范同时要加强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四要坚持社会共治,激发多元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深入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开展对第二批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中期评估,实施第二批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启动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深化拓展社会各界参与监督的途径。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加大保障力度,从组织领导、体制机制、建设规划、经费投入、队伍建设等方面强化保障,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取得实效。

  会上,自治区食品安全办主任韦波通报2016年食品安全工作和2017年工作建议。自治区公安、农业、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水产畜牧兽医部门分管领导分别作发言。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唐宁;自治区食品安委成员单位、编办、人社厅分管领导及业务负责人;各市食安委主任、食安办主任;自治区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在自治区政府会议厅主会场出席会议,各市、县(市、区)食品安全委副主任、委员,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管负责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