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站位 出重拳 谋长远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让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增强
●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取得新胜利。
●把线索摸排核查作为扫黑除恶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对重大疑难案件采取超常规措施开展专案攻坚。
●坚持“一案三查”,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依法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2018年1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强调,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
2018年1月下旬,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一场波澜壮阔、影响深远,关系人心向背、治乱兴衰的正义之战打响了。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一年多来,全国公安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重拳出击、以打开路,向黑恶势力发起强大攻势。全国公安机关共打掉涉黑组织1292个、恶势力犯罪集团5593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79270起,缴获各种枪支851支,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621亿元,全国刑事案件数同比下降7.7%,八类严重暴力案件数同比下降13.8%,社会治安环境明显改善,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增强。
高站位
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放在公安工作突出位置抓紧抓好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
在2019年1月15日至16日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黑恶势力是社会毒瘤,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侵蚀党的执政根基。要咬定三年为期目标不放松,分阶段、分领域地完善策略方法、调整主攻方向,保持强大攻势。
在2019年1月21日举行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要继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背后“关系网”、“保护伞”不放,在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上下功夫。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郭声琨多次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具体研究部署。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赵克志和公安部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切实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统筹推进、狠抓落实。公安部先后派出5名部领导带队赴各地开展实地督导。
全国公安机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放在公安工作突出位置来抓,把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衡量专项斗争实效的重要标准,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取得新胜利。全国公安民警满腔赤诚、嫉恶如仇,与黑恶势力斗智斗勇、毫不退缩,不少民警英勇负伤,山东临沂史夫俊、河南濮阳张富臣、内蒙古赤峰王琰、广东揭阳林金城等20余名公安民警牺牲在扫黑除恶一线,用宝贵的生命守护了万家平安。
人民群众是黑恶势力最直接的受害者,也是扫黑除恶成效的最深刻感受者。群众拍手称快,称扫黑除恶开展得好,“专项斗争太及时了,太有必要了,这次是治到根上了。”
出重拳
找准扫黑除恶突破口和着力点,多措并举雷霆扫黑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公安部高位推动向黑恶势力发起强大攻势。
公安部把线索摸排核查作为扫黑除恶的突破口和着力点,成立线索核查中心,建立全国公安机关扫黑除恶工作平台,将所有举报线索信息全部录入平台;安排专门力量对线索进行分办处理,对核查工作进行审核把关,对重点线索加强跟踪督办,确保群众举报件件有结果,坚决把涉黑涉恶势力彻底挖出来。
对重大疑难案件,公安部采取直接牵头侦办、挂牌督办、指定省级公安机关“一把手”任专案组组长、异地用警等超常规措施开展专案攻坚,先后挂牌督办重大涉黑案件48起,目前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20起。为了确保专案攻坚取得实效,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和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都要成立专案组,进行专案侦办,由各地公安机关主要领导对侦办工作负总责。
为确保除恶务尽,公安部持续加大对涉黑在逃人员的缉捕力度。2018年8月底,公安部对10名重大涉黑案件在逃犯罪嫌疑人发布A级通缉令,截至目前已抓获9名;2018年12月初,公安部再次对299名涉黑在逃人员开展集中缉捕清零行动,截至目前已抓获216名。此外,公安部派出多个工作组赴泰国、缅甸、老挝、柬埔寨等国家开展境外追逃行动,一大批潜逃境外的黑恶犯罪嫌疑人被抓捕回国,极大震慑了黑恶犯罪分子。
黑恶犯罪嫌疑人的落网,特别是重量级的“保护伞”被打掉,让人民群众看到了党委、政府打击黑恶犯罪的坚定决心。以前,相当一部分群众由于担心打击报复不敢举报、不敢作证。如今,他们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黑恶犯罪线索,勇于作证,协助公安机关打击黑恶势力。公安部扫黑办已接收群众网络、电话、来信举报19万余条,从中梳理出有效涉黑涉恶线索1.54万余条,部署各地公安机关开展核查,已从中打掉黑恶势力团伙269个。同时,部署全国公安机关主动开展线索摸排,共摸排线索近20万条,通过研判核查,已打掉黑恶势力团伙6800余个。
为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公安部会同最高法、最高检、司法部研究制定了《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认定标准、软暴力、非法放贷等侦查办案的突出问题进行了规范明确。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在侦办案件中,严格依照指导意见,始终强化法律意识、证据意识、诉讼意识、程序意识,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谋长远
深挖彻查“保护伞”,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把黑恶势力“保护伞”挖出来,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是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关键。
——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
赵克志部长多次强调,要进一步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清除公安队伍害群之马。要有敢于亮剑、敢于碰硬的决心和勇气,撕破关系网,铲除“保护伞”。要把查处“保护伞”作为重要方向,下大力气深挖彻查。对于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领导干部与公安民警,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决不护短;对因消极不作为、不履职导致黑恶势力活动猖獗或发展壮大的,也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工作中,全国公安机关坚持“一案三查”,既查办黑恶势力犯罪,又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并倒查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监管责任。为防止“保护伞”干扰破案,公安部要求,涉黑案件一般由地市级公安机关侦办,由地市级公安局局长任专案组组长;恶势力案件由县区级公安机关侦办,县区级公安局长任专案组组长。全国公安机关灵活运用挂牌督办、上提一级、异地用警、异地关押等举措,坚决排除干扰阻力。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其派驻公安纪检监察机构和公安刑侦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对公安民警涉黑涉恶案件开展同步立案、同步调查,严肃查处民警违法违纪问题,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截至目前,按照查处“保护伞”管辖分工,全国公安机关以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立案查处152人,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涉及腐败问题线索1738条。
——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工作中,全国公安机关依法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综合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以及行政罚款等手段,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共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621亿元。
针对黑恶案件中暴露出来的社会治理薄弱环节,公安机关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主力军的作用,一手抓专项打击,一手抓综合治理,有针对性地推动完善政策、制度,落实各项治理措施,努力从根本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2019年,为期3年的专项斗争迎来“船到中流浪更急”的深水区、攻坚期。全国公安机关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咬定3年目标不放松,加强对重点疑难案件的专案攻坚力度,重点铲除一批根基深、实力强、关系复杂的黑恶势力,始终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在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上下真功夫、细功夫,从整治治安乱点入手,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为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最后胜利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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