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县五举措推进乡镇财政管理改革
为进一步深化乡镇财政管理改革,提升乡镇财政履职能力,扶绥县财政局根据国家有关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的政策精神,采取一系列措施积极推进乡镇财政管理改革。
一、规范部门预算编制。 乡镇部门预算不再由财政部门代编。乡镇政府负责编制本乡镇党政部门(含农业服务中心、林业站、水利水土保持管理站、劳动保障事务所、文化广播站、环卫站、村镇规划建设站等政府二层机构)的部门预算。各中小学校、计生站、财政所以及东罗矿区管理处等预算单位,负责编制本单位的部门预算。各预算单位按扶绥县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将部门预算报送财政所审核,由财政所汇总上报县财政局。
二、扩大国库支付范围。 乡镇政府、各中小学校、计生站、财政所以及东罗矿区管理处等预算单位,要独立开设“财政零余额”银行账户,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管理本部门、本单位的预算资金支付。
三、实行单位财务独立核算。 乡镇政府、各中小学校、计生站以及东罗矿区管理处等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从财政所脱离分开,实行财务独立核算管理,并按月报送本单位的会计报表给财政所。
四、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 各乡镇预算单位要认真贯彻《扶绥县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按扶绥县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公务支出范围,通过银行转账或公务卡结算。同时,当年公务卡使用率要达到上级财政部门对扶绥县的量化考核标准。
五、加强财务内部监督管理。 各乡镇预算单位要建立健全本部门、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制度,落实好财务机构人员,并按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合理设立财务机构人员岗位,加强财务内部监督管理。
这五项举措,将加快推动扶绥县乡镇财政管理模式走上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道路。
报送单位:扶绥县财政局 编辑:耿学昌